常玉可能还是忌惮我的,所以并没有折磨我。放我走的时候,她说了句让我心惊胆战的话,“裴丹青,在你没有绝对能力跟我斗的情况下,嘴巴还是要严谨一点。如果你出卖我却没有让我倒下,我会疯狂报复。”
这个女人城府极深,我相信她说到能做到。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那些话,字字扎心,我有些将信将疑了。
我试图说服自己不要去纠结那么多,因为陆朝歌从来就不属于我。可我做不到,知道他要结婚了,我是那样的不甘心,曾经的甘之如饴都好像成了笑话。
回到酒店时,天都已经亮了。折腾了一晚上我丝毫睡意都没有,只是觉得伤悲,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伤悲。好像忽然间被全世界遗弃,失去了所有。
我还是打算去见见陆朝歌,想知道真相。常玉十分狡猾,她的话有可能是避重就轻,把我不爱听的放大了。
但……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就应该心死了,并带着念念离开南城,从此再不去想陆朝歌,不介入他的生活。
想着想着,我居然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小孩。
见陆朝歌之前,我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穿了一套自己设计的在学校得过奖的套装,把一头长发也披了下来,看起来干练了不少。我下意识觉得他可能喜欢干练的女人,但我一点儿不干练,倒是痞起来的时候有模有样。
我来到长亭公园的枫桥时正好九点钟,陆朝歌还没有来。公园里薄雾缭绕,瞧着跟仙境似得。桥边的垂柳被秋风吹得瑟瑟摆动,枯黄的叶子就跟下雨似得一个劲地落。
我真心讨厌秋天,这是个令人伤悲的节气。
枫桥是我和陆朝歌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但那会儿气氛很不愉快,因为我是带着一大帮学校的学渣们来跟他约架的。那次我被他打得落花流水,丢尽了我校霸大姐大的颜面。
枫桥中那个只剩了半截的木柱子,是他征服我的道具。这么多年了,它还是那样坚强地杵在那儿,成为了人们眼中一道残缺的风景。
我记得当时陆朝歌赔了一笔钱给公园负责人,但为何没有重修就不得而知了。想到他一个侧踢踹断木柱子的飒爽英姿,我现在都还很激动。
那一刻,他是我眼中的英雄。
“在傻笑什么呢?”
我正回忆着当年,身后传来了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来得及转头,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就从身后勾住了我的脖子,随即肩头探过一个脑袋,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
我转头看着一身西装革履的陆朝歌,莞尔一笑,“还以为你又要让我等一个小时呢。”
“这么冷的天,怎么舍得让你久等呢。青青,还记得我们在这儿约架的时候吗?你带了一大帮人浩浩荡荡跑来,而我却单枪匹马一个人。但我无比得意的是,你当场就怂了!”
他说着手撑着长椅一个纵跃翻到了前面,动作利落得就像当年那般。随即他伸手把我搂在了怀里,递给了我一个热乎乎的食品袋,里面是一只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是那一家的烤红薯,我发现老板头发都白了。”他笑道,那笑容如春风一般,瞬间就把这秋日的阴霾赶走了。
我脸一红,又开始心波荡漾了,在想他心里是否有我的位置?可能常玉真的在诳我,他回来并不是结婚的,而是叶玉秋病了回来尽孝道而已。
我撕开烤红薯的皮咬了口,很甜,很香,忙又递到了他的唇边分享,他张大嘴巴咬了好大一口,被烫的直接就跳了起来。
我捂着嘴哈哈大笑,这一幕像极了当年。谁能想象一个霸道总裁模样的男子在垂柳边被烤红薯烫得直跳脚又舍不得吐掉的画面?真的……好浪漫。
我满心欢悦看着陆朝歌那窘迫的样子,忍不住用手机拍了下来,兴许以后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