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就大概能想到他从前的境遇是很不错了。
“那时候,民间还有不少愿意举善之人,他们游散在街坊里巷之间,匡扶正义,寻找残害人类的魔族,虽没有红衣族这响当当的名号,却也在做着相同的事情。”
“而与红衣类似的,还出现了与红衣门完全对立的人群,他们天方夜谭,主张人魔两界突破种族隔阂,和平相处,没有见这群人斩妖除魔有什么大功绩,一个个梦做的倒是都不小,想要建立如此理想的人间哪有那么容易,简直就如同玩笑一般,他们被人们笑称为青衣。”
“很不巧,我年轻时候,就是这其中一员。”
道士这话一出,在座的几人就更是惊讶了,青衣门如今几年算是发展起来,可早些年,那可真的难熬的很,会选择进去的人,是靠着一口理想,最后退出的,也大都是因为受不了外人眼光,或者发现了自己想法的不切实际。
也是直到这几年,青衣门换了门主,才终于有了些起色。
从前总是好奇,为什么道士这行业已经是如此的不景气,死亡率极高,却还有那么多人在坚持行道。
如今听来,可能不过是靠着心里一口情怀撑着。
道士认为,自己就是那样。
最开始不过是为了一腔热血,没想到却早年得势,有些飘飘然的,总要弄些玄机,搞点与众不同,名门大家往他这里塞人,他都是要拒绝的,美名其曰讲究缘法,最后勉勉强强收了三个徒弟,也都是与他怀着一样不切实际的妄想之人。
大徒弟看起来有谢佐的年岁,本名为古辰,老道士习惯叫他全名,如今脑海里对他也就只剩下那个稳重的样子,和这本名。
二徒弟是老道士八竿子也打不着的远房亲戚,就是这盲眼青年,叫宋远,据说从前不是盲的。
至于小徒弟,老道士说,时间过了太久,早给忘记了,只说是最疼爱的徒弟,可谢未言想,最疼爱却是要连这人都忆不起来,一看就知,老道士确实是老了。
那个年代是不比现在,还应该更加混乱,收徒三年,闻何道士捉过无数妖物,都是悉数交给青衣去教化,记忆最深的是,收入小徒弟那一年,捉一狐妖,是只白狐狸,就在小徒弟的镇上第一次见他,生的着实漂亮。
独身一个人久了,看个狐狸都眉清目秀的,老道士说他这辈子,见过的人里,除了小徒弟,只有那狐妖最漂亮了。
据说总是要食人精气才能过活,这本也不是大事,很常见的,有需要人精气的狐狸,就有精气旺盛的人类,魔族入土以后,他们市场上也是有流通着出售的精气,本也不至于给这类妖怪饿死。
只是这好皮囊的狐狸,生性食恶,妖力又强,习惯用传统的方式自己觅食,几年间确实杀了不少人。
他最是喜欢把食物弄得血肉模糊的惨不忍睹,人死了倒是还好,死后的魂魄来找老道士哭天抢地,说人家好好一个大姑娘,活生生搞的面目全非,投胎都要把鬼卒吓到,被他弄死的少女,怕是成了鬼魂以后,再难找到好人家相亲。
每次老道士都要拿些名贵药材熬成膏药,分发给这惨死的女孩们,与她们交换美容心得,去刀疤,小鬼虽然没有实体,但好歹心里头有了安慰,就不至于怨气太重,去山下伤了人家,人们奈何不了狐狸,对这类小鬼可是不会手下留情的,一旦出去了,最后只能是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道士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
闻何道长不事权贵,却怀有一个救济天下的心,终于是花光了自己这些年全部的积蓄,再也没有钱买药材了,他给最后一只小鬼敷完身体乳,在林中,下了决心,将狐狸打成了重伤,逼在那时城外的竹林里。
漂亮的尾巴落在地上,这男人一身白衣美的惊心动魄,可在道士眼里,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