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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瓶颈当中。

    有鉴于前,实在不能怪寇君谦老是用“你不懂”来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东馒头?”

    “又吃馒头?”不挑食的临江小有难色。

    那家小店是一个外省伯伯开的,虽然他的馒头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弹性,再搭配一杯豆浆就可以吃得很饱,想吃丰富一点可以再夹烧肉和荷包蛋,宁夜也很喜欢,可是他们明明昨天才吃过,前天也吃那个、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经济实惠、营养又好吃,还是会想换口味啊……他怎么也想不懂,为什么寇君谦那么坚持要吃……

    “不然你去别家买,我自己去吃。”

    “喔。”虽然他很想展现一点朋友的义气,不过连吃三天已经是极限了,他比较想买新开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宁夜很爱那个。

    多走了点路到下一条街买完杏仁茶回来,他隔着一段距离看见寇君谦和一名女子说话,奇特的是,他居然像个小学生一样立正站好,讲话还结巴,这实在太不符合寇大爷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犷形象了……

    因为太特别,他忍不住多留意几眼,认出女子是附近幼儿园的叶老师。

    她人很好,是少数不会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说话轻声细语,对小孩子很有耐心,还弹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习惯,每天跑完会顺便买早餐回家,而她爷爷好像就是喜欢这一摊的刈包配豆浆……

    看看寇君谦违反常态的怪异举止,再联想到先前他突然问那么奇怪的问题……这一刻,临江好似隐约有些懂了。

    买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馒头,而是想找机会和叶老师说话。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追求”?寇君谦在追求叶老师?!

    和寇君谦合作过的人都知道,此人有个怪癖,叫他画山画水画建筑都可以,就是超讨厌画有生命的动物。

    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爱。

    非到万不得已时,他画,但不是巧妙避开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极浅。那只是极细微的部分,若不认真细瞧,很难发现瞳仁未点。

    他没有告诉临江,要避免追着自己的画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画龙,点睛。

    自从知道这句成语后,总算为他惨淡的人生找出一线生机。

    只要不点上眼睛,不赋予生命,蠢事就不会发生。

    可是知道归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干蠢事——就像上完厕所一定会擦屁股这顺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时已经擦完了。

    于是,周而复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画完图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画家。

    一直以来,他也习惯了,习惯被当怪癖一堆的异类看待、习惯与人群格格不入、习惯一个人、习惯没有人相信和认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见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为他的人生带来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领略到何谓怦然心动。

    活到三十岁才体验心动的滋味,是迟了点。

    那一次,他追着一只蠢狗跑——一只他画出来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着了狗,正想试试看有没有办法把它再塞回纸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见转角迎面而来的她。

    他知道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有多像丧心病狂的变态凌虐小动物。

    “那个、我、不是……因为它自己乱跑,我要给它塞回去……”更糟!一说完他就立刻唾弃自己。

    明明已经被误会习惯了,总还是本能地做出徒劳无功的解释,然后再迎接对方唾弃、不谅解、看疯子等等诸如此类的眼神……

    但是,没有。

    她只是浅浅地微笑,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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