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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任,不能抛弃我,我小心眼又幼稚,一定会报复……」

    于觅哭笑不得。「怎么报复?」

    「呃……」他顿了一下。「每天送你花……」

    「好有创意的报复方式。」于觅爆笑。「我好怕,我超怕的。」

    Shit!「我怎么一点都感受不出来?」

    他口吻别扭,于觅一哂,轻轻吻他的额。「有,我刚才真的很怕,怕你就这样不回来了。」

    她可以忍受被关宇皓误解那么多年,因为他对她来说无关痛痒,可单行尔不一样,她爱他,他一个冷漠的眼神就能让她心痛到死,他不理她便有如世界末日,他压根儿不用多花力气报复,只要他不再爱她,她的花就永远不会盛放。

    不过这些话,她没打算告诉他。

    「我不清楚你是从哪开始误会的,不过我跟Vincent——不,关宇皓,不是那种关系。」

    「嗄?」单行尔一愣,随即正色,目光认真。「觅觅,你不用顾虑我,谁都会有一、两个旧情人,我可以理解。」

    于觅翻了个白眼。「不是就不是!你到底是怎样认定我跟他有一腿的?他讲的?」

    「耶……这倒没有。」他努力回想那天关宇皓来找他说了什么。「他说你在米兰的名字叫Rosa,对!是来自你大腿内侧的刺青!那种位置,如果不是情人怎会知道?!」

    「海哥、崑哥、撷羽都知道,他们都不是我的情人啊!」

    「这……」单行尔傻了,回不出话,按这个意思,从头到尾就是他一个人在那里自编故事就对了?「那你干么跟他见面?还上他的车、还收他的花……」

    于觅叹了口气。「关宇皓是Alexander的哥哥。」

    「什么?」

    「Alexander  Gwan。知道我大腿内侧刺青,为我取名叫Rosa的人,都是他。」

    ★★★

    二十二岁那一年,于觅第一次来到米兰。

    对于米兰,她的认知跟众人一样,就是个时尚之都。她在大学期间兼了不少差,存下的钱全当成这次旅费,她没给自己计划太多,随走随看,钱花完了就回来,只是人在异乡,很多事都不如预想中那般顺利。

    米兰作为消费和观光的都市很称职,但不适合久居,她大学念外文,英文能力还不错,但这里的人不是不会讲,就是讲的她听不懂,处处碰壁之后她彻底学到人不能太随兴的教训,至少来之前,她应该再多了解一下这里的风俗民情。

    那天是个阴天,她来到这里已半个月,一如过去的一周那样坐在米兰大教堂外的广场,她发现自己哪里都不想去。这城市冰冷且傲慢,让她心生厌倦,不过就是从台北的灰色牢笼换成比较精美点的古典牢笼,也许她该换个地方走走,彻底远离这里。

    就在她一脸烦闷的当下,前方走来一名混血男子。

    他一头墨发,五官深邃,长相有点娃娃脸,他走过来,看着她,忽然间讲了一串义语,她没听懂,但心生警戒。义大利的扒手就跟名胜古迹一样有名,这点常识于觅还有,她闪避不理会,正准备离开,却见他忽地从包包内掏出一样事物——是凶器?

    于觅脑子想着该如何对应,结果发现这男人拿出来的竟是一只软绵绵的绵羊布偶?

    这什么!她傻了,就见那男人把玩起布偶,随即轻咳一声,装起怪腔以英文道:「小姐小姐,你看看,你坐在这儿笑都不笑,米兰的天空都要跟着你忧郁了。」

    这是哪里来的神经病?干脆说连温室效应都是她吐出的二氧化碳造成的算了。

    于觅哭笑不得,可男人手上摆动着玩偶,算得上讨喜的脸孔露出一副无辜表情,和她相似的灰眸则逸散着纯粹的光芒,她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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