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看着英挺的季炜在一群绅士名媛当中,把酒言欢时在自助式食物桌前的明霭月,不知是否该感到庆幸。
庆幸的是,季炜不知真是担心她肚子饿坏,还是怕青涩的她会破坏了“大人们”交谈的气氛,便叫她自行去取食物填肚子,顺便四处见识一下五星级饭店宴会厅的气派。
这也好,她也不想站在那群人当中,听他们聊名表、跑车、游艇等有钱人的玩意,以免来自小康之家的她,真会被那些动不动便数十、数百万的数字吓呆。
但最令她泄气的是,她越来越感受到,自己跟季炜的距离有多么多么的远。
她偷眼瞄他,俊美的脸配上爱笑的唇,他是那种一不小心就会让女人失心的男人,爱上他就注定要失去自我……
他和她根本属于不同的世界,不仅是接触到的人事物,就连思想、行为和品味都不能扯在一起。
不过,他的能力真的让人无法不佩服,一天工作十几小时,下班后还能神采奕奕地去应酬,这样的人,谁能不崇拜呢?
某程度上,他已是她的努力目标,可是光是每天待在同一个办公室里,相处八、九个小时,是不能把人同化的。或许等她再在这世界活上八、九年,到了季炜的年纪,她便能与他一样厉害了吧?
“霭月!”突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明霭月不禁回了头。
那个叫住她的男人,不就是在大学时代曾经追过她的学长吗?但对她而言那并不是个美好的回忆。
“两年不见,你更漂亮了。”男人大步地走了过来。
当初认识明霭月时,他只把她那当成青涩可爱的小丫头,但现在,她竟穿上小礼服,像个名媛一般,在衣香鬓影的地方出现?女大十八变,他当年实在不该任她溜走的。
明霭月的手立刻就颤抖起来,餐盘里的杯子、盘子、汤匙立刻碰撞起来,叮叮当当地,立刻就引起了季炜的注意。
他虽然一直在跟别人交谈,但仍很留意明霭月的情况。至于上前跟她说话的男人……是她的朋友?虽然一头雾水,但他的脚步已慢慢走近两人。
“先生,我不认识你。”她想走开,却被男人拉住了。
“霭月,自从毕业后,我一直想着你。”
明霭月瞪着男人,心里的气愤使她鼓着腮帮子,拼命要挣开男人的手。
这个学长当年因为和跟同学打赌,才来追求看似非常不起眼的她,根本不是真心喜欢她。就算她未曾喜欢过这学长,但那份被当成赌注的羞辱,她一直不曾忘记。现在他们重逢,他居然还敢厚着脸皮说想她?他以为她是三岁小孩,那么好骗吗?
“我就说了我不认识你!”
“难得见到旧朋友,你居然这么绝情?”
“我说了我不认识你,你再这样下去我要大声喊了!”明霭月受不了他的蛮横无理,但又无法摆脱他。
“先生,请你放开她。”一个冷冷的声音从两人身后响起。
她抬头,见到季炜一双犀利的眸子,紧紧盯着他们。
“我在跟我女朋友讲话,你是谁啊?凭什么插手?”男人不留余地说道。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从来都不是!”她大声地反驳。
为什么他要这么说?她跟这个无赖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这样的糗事为何偏偏要在季炜面前发生?
“从前那个只要别人大声说话,就吓得不敢反驳的明霭月去哪里了?喔,几年没见,是否找到了新男人当靠山,连口气都变大了?”男人非常不屑地瞄向明霭月和季炜。
“我、我就是找到了新男人,那又如何?”因为对方的恶意中伤,向来好脾气的她也豁出去了,一不做二不休,冲动且干脆地挽上身边季炜结实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