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平澜刚要上马,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了出来。
“二叔、二叔,您要进城吗?也带观儿去。”他小手紧紧抓着自家二叔的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骨碌碌瞅着他。
“二叔要进城办事,下回再带你去,你快进屋去。”易平澜揉了揉侄儿的小脑袋,哄着他。
“二叔办事,观儿可以帮二叔看马。”他模样生得可爱,噘着红润的小嘴儿,奶声奶气的认真说着。他年纪虽小,却也知道二叔那匹马可矜贵了,整个栀山村里,有养马的人家,连他们家在内也只有三户。
栀山村邻近大安城,村子泰半的人家都是茶农,种茶维生,因栀山一带所出产的茶,带着一抹独有的栀子花香气,又被称为香栀茶,在大安城一带还算小有名气。
易家也有一片茶园,这片茶园是由易平澜的兄长易平江在打理。
易平澜拍拍马儿的颈子,笑道:“黑风不会乱跑,用不着你看着。”
这匹马是他数年前亲手在大漠上驯服的一匹野马,这些年一直跟随着他征战沙场,当初在他准备解甲归田时,有军中兄弟欲重金向他求购这匹黑马,但他不肯割爱,带着它一块回来。
小男孩不死心,撒娇地往二叔怀里蹭着,“观儿不会吵二叔办事,二叔带观儿去嘛。”
易平澜被侄儿缠得没辙,最后只好允了他,回头朝兄嫂说了声,便抱他上马。
黑风速度极快,出了栀山村,两刻钟后,便到了大安城。
城里不方便骑马,他将马先寄放在一家熟识的客栈,让小二给马儿准备草料和饮水,再带着侄儿往城东去,途中经过一处烤鸡铺子,见侄儿眼睛直勾勾地黏在那挂在店门口一只只的烤鸡上头,他掏银子买了只烤鸡,撕了条鸡腿给侄儿吃。
他十五岁上战场,二十四岁返家,离开九年,与母亲和兄弟们都有些生分,也许是多年来征战沙场,他身上染了几分煞气,家里人都不敢太亲近他,只有这个侄儿不怕他,常缠着他,要他说战场上的故事给他听,故而回来这两个月,他与这个侄儿倒是最亲近,也最宠着他。
“谢谢二叔。”观儿满脸欢喜地接过,迫不及待就把那鸡腿往嘴巴里塞。
在二叔回来之前,爹娘还得要供着在城里读书的三叔,家里种茶虽赚了些银子,可三叔花销大,每个月给了三叔银子后,家里银钱便所剩无几,一个月里能吃到肉的日子没几天。
可自从二叔回来后,二叔常上山打猎,现下家里几乎天天都能尝到肉味,可他娘和奶奶的厨艺也就一般,做不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来。
他一边跟着自家二叔,一边啃着鸡腿,没留意到那烤鸡的香味吸引了一条狗跟过来。
易平澜倒是早在那条全身上下皱巴巴的狗儿跟上他们时就留意到了,也没在意,牵着侄儿往一家茶行走去。
他此来是要与茶行洽谈茶叶的买卖,先前易家茶园所生产的茶叶是由另一家茶庄收购,但那茶庄将价钱压得太低,他与兄长商量后,决定再找别的茶行。
来到茶行,准备进去时,易平澜发现那条狗仍跟着他们,眼神可怜巴巴地直盯着他拿在手里的那包烤鸡。
观儿也见到了,扯了扯二叔的手,“二叔,这皱巴巴的狗想吃咱们的鸡。”他的原意是想让二叔把烤鸡拿好,别让狗儿给叼走了。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