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鎏金城东边的雾银城,因为盛产银矿,是个富裕繁荣的城镇,虽然不比鎏金城的富庶,不过这里少里点商人的市侩,却多了分人情味,自从他们两人暂居这里之后,季巧离就深爱上了这里的一切。
为了躲避家人的追捕,封伏羲在城郊造了座简陋的木屋,和她以夫妻的身份暂居。虽然不再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这种淳朴的乡野生活,倒也是过得挺充实的。
“伏羲,你今天还要上城里去吗?”她开口唤着站在湖边的封伏羲。
“怎么?你要我买什么东西回来吗?”他转头望着她,俊雅的笑容看起来依旧迷人。
换下了白衣,他一身藏青色的外袍,不愧是她看上的男人,怎么穿都好看,只是先前有爹娘的资助,生活还不匮乏,但现在她和家人撕破脸了,身上的盘缠也所剩无几,他担心他们真要饿死在这里了。
“不是,我是在想……咱们身上的盘缠也所剩无几了,是不是应该要去找份工作来糊口……”她有些难以启齿。
见她愁容满面,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头一回为了五斗米折腰,他心疼的快步走到她面前,用力将她搂进怀中,他希望她幸福,而不是眼下这副忧心忡忡的模样,那只是让他觉得自己很窝囊。
“傻瓜,钱的事你用不着担心。”
“咦,难道你身上有钱?”她眨了眨眼,显然不相信。
她的质疑,让他眉头微挑,这妮子当真以为他是教笛的,没有其他糊口的工作吗?若是如此,他又怎敢云游四海,四出游山玩水,还不怕坐吃山空?
“难道你从来没怀疑过我的身份吗?”他笑着轻捏他的鼻头。
被他捏得生疼,她轻呼了声,忙不迭的拍开他的魔掌,小巧的鼻头微微泛红,看来好不滑稽。
“你不是被家人赶出门了吗?难不成你爹回心转意,要接你回家了?若是如此,那真是太好了。”
“你想太多了,我和我爸已经五年不曾联系过了,之前会遇到牧仁,也只是碰巧,往后应当也不会有再见面的时候了。”亲情淡薄,或许是他今生的命运。
“是哦……”那唯一的金援就没希望啦!她失望的垂下眼。
她明显的失落表情,让他啼笑皆非,这些年来,他慧眼独具,利用多年攒下的银两,买下了赦维山盛产的特种桑叶区,再聘请工人养了一批为数不小的蚕,春蚕吐出来的丝坚韧柔细,造就了远近驰名的“天蚕丝”。宫里的染织署都向他们下定单,就连坊间的布庄,也是一窝蜂的向他们订货。
每年的获利足以让他成为全国首富,只是他一向低调,没人知道“天蚕丝”的幕后主子是他,这妮子自然也不会知道他的身家有多雄厚。
“不过,有件事我一直没向你坦白。”他一派正经,看她无精打采的望着他,让他忍俊不禁。
“还有什么比杂们要喝西北风更严重的事吗?”哎,他们的明天在哪里?
“其实我是制造天蚕丝的幕后主子。这事够不够严重?”他徐徐说道,口气温和。
“哦,天蚕丝的主子……”幕地,她双眸一亮,像是耳朵进了水,她忙不迭的掏着耳朵,语调不禁上扬。“你说什么?你是天蚕丝的主子,那个日进斗金赚钱像在喝水的天蚕丝主子?!”
被她尖锐的语调轰得耳朵有点疼,封伏羲掏了掏耳朵,确定她的情绪没那么高温了,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给交代了一遍。
“这么说来,你在这座城里也有产业?”天啊!她还以为他是穷酸教笛夫子,没想到他竟富可敌国啊!
“是,离这不远处,我有座别苑,平时都有差人整理,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咱们往后可以住那里……”语未尽,就让她匆匆打断。
“好呀好呀,这样咱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