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 乙丑年正月三日,京城惠氏,因商为贷,暂作周转,乃于同裕质库举钱一千两,按月纳息二十两,并限至隔年夏五月末还足。 如违限不还,则掣夺祖屋,用充其债。 恐人无信,故立私契,两共平章,画纸为记。 立契人 惠聚益 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