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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个全身都是刺青的肌肉男叫“哥哥”,感觉大概只比被胡碴男坐大腿好一点点而已。

    陈士勋本来不打算理会大哥所下的通牒,可十几日过去,他最终还是败给了自己。

    他开始产生怀疑,为了一个不确定的风险而选择离开刘巧薇,值得吗?

    可另一方面,他也不禁扪心自问,万一将来她真的因为他而遭遇不测,他岂有可能原谅自己?

    答案分别是“不值得”与“不可能”,这两者之间明显互相抵触。

    然而,人是一种容易耽溺于安逸的生物,两颗子弹留下来的疤痕虽然不会消失,但是疼痛早己退去,当人们不再牢记教训有多么血腥的时候,七情六欲便会渐渐浮现。

    例如想见她,想拥抱她,想亲吻她,想占有她……

    “您好,需要帮忙吗?”女店员亲切的声音传来。

    陈士勋乍然醒神,意识到自己挡在人家花店门口,盯着花束发愣。

    他尴尬地抓了抓头发,道:“没有,花很漂亮,只是看看而已。”

    “觉得漂亮的话,可以买回去送给喜欢的女性呀!”女店员非常善于推销,笑容满面,“像是女朋友啦、妈妈啦,或是女同事、女上司之类,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花,送了绝对不会吃龄的。”

    “是吗?”他怎么觉得刘巧薇会拿起整束花来鞭打他?

    女店员见他动摇,更是积极询问,“这样好了,您想送给什么人呢?我可以帮您配一束特别一点的捧花喔!”

    他思忖了几秒。“送给一个……很想把我杀掉的女人。”

    女店员一愣。“前妻?”

    他露出苦笑,耸耸肩膀,“差不多就是那样吧。”

    女店员露出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点了点头,“那您等我一下,我包一束最适合的给您。”

    于是,他理所当然被狼狠敲了一笔,花束则是华丽得夸张,他几乎无法将之塞进副驾驶座。

    二十分钟后,他将汽车停在刘巧薇的家门前,熄了火,他没急着下车,而是静静坐在车内,望着那扇陌生的白铁门,顿时思绪翻转,胸口里满满都是遗憾。

    他想起高三那年,两个人刚交往的时候。

    他记得,自己几乎每天骑着摩托车去补习班接她回家,然后他们会在她家门前吻得难分难舍,压根不在乎被哪家的婆婆妈妈给撞见。

    思及此,他唇角微扬。

    那时候的他天不怕地不怕,可为什么现在却有这么多的禁忌与烦忧?简直就像是回到了国中同班的那个时候……愈是喜欢她,反而愈不敢靠近她;愈是离不开她,就愈是害怕自己会搞砸了什么……

    想着想着,他自知这样坐下去也不是办法,终是深呼吸了几次,熄火,然后下车。

    他捧着那把夸张的花束,战战竞竞地走到她家门前。

    在按下门铃的瞬间,他忍不住想象,如果是她母亲来应门怎么办?然而念头一转,反正最后还是得PK大魔王,还不如早死早超生。

    不过,显然是他多虑了,门一开,是刘巧薇。

    她大概没料到会在自己家门口看见他的脸,还捧着一束花来,顿时呆若木鸡,毫无反应。

    她穿着浅蓝色的睡衣,披着毛巾,一头湿发,如此居家的模样是陈士勋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的武装逐渐剥落,碎成了一地的散沙,反复在脑海里演练的攻防与辩论,此时竟连一个字也记不起来。

    在这当下,他只想做一件事——

    吻她。

    说做就做,他回过神,连花也不要了,直接手一松,大把花束落地,并提步向前,与此同时,他己伸手捧住她的小脸,俯首牢牢吻上她。

    原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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