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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叫纳那性德,他姓叶,名之江。

    他是汉人。

    曾几何时,“汉人”这两个字成了一种屈辱,在华夏大地沦为二等奴隶——这种屈辱,从叶之江识字起,就深刻的感受到。

    如果,他不是出生在一个诗书礼仪之家,或许还可以浑浑噩噩的生活下去;如果,他的兄长还健康在世,或许他对于满清还不会如此憎恨,但一切在他十五岁那年都定格,此生除了“反清复明”这股斗志,他不会再有别的抱负。

    从长春园归来,在晚霞满天中,他推开家门,看见寡嫂正坐在院中做绣鞋。

    他的家,据说在前明时期富丽堂皇,占据整条街道,京中无人不晓,而如今,只剩柴门旮院,断壁残垣。

    “之江回来了,”叶夫人看见他进来,放下她手中的针线活,微微笑道:“我忙着刺绣,倒是忘了晚饭,灶里还有两个馒头,你先垫垫肚子,我这就去生火……”

    “嫂嫂,不忙,”叶之江连忙阻止,“我还不饿,小柱子呢?”

    “那孩子正在街口跟小伙伴们玩得高兴呢,”叶夫人到不担心,“等他肚子咕噜叫了,自然会回来。”

    “嫂嫂今天又绣了什么?”他凑上前,低头看搁在石桌上的花样。

    他的寡嫂从待嫁之时就练了一手出色的绣活,尤其以绣鞋为最。一双素净不起眼的布鞋,在脚尖处刺出一朵鲜红的石榴花,顿时便能成为坊间闺女们的心头所爱,若是再弄个复杂些的图案,比如凤展翼、雀儿喜什么的,更是你抢我夺的目标。

    凭着这手绣活,叶夫人成为远近闻名的能人,也揽到了不少活计,维持家中开销。自从哥哥死后,叶之江吃的穿的、读书识字所要用的,无不是寡嫂一针一线绣出来的。

    寡嫂在他眼中,就如母亲一般。

    “没什么,都是些寻常花样,”叶夫人答道:“赶明儿我攒够了银丝线,买些白绢,替你绣件出门穿的外衣,流云图案的,保你更加体面。”

    “我的衣服够穿了。”叶之江笑道。

    “哪够啊!你如今结交的都是些皇族权贵,衣服是行头,可不能少。”叶夫人坚持。

    心间不由得一阵酸涩,要知道他一件衣服,不知是寡嫂省吃俭用多少日子才节省出来的,他穿着它们在外边光风体面,可怜家中这双日夜操劳的双手,早已磨出茧子……

    “嫂嫂——”他的喉间有些哽咽,千言万语难以开口。

    “客气话就甭说了,”叶夫人何等聪明,他一张嘴便知他的心思,“说说你今天都见了些什么人吧。”

    日夜操劳。寒窗七载,为了就是这一天——大仇得报的时刻。

    “我最近和曦福贝子套上了关系。”叶之江清了清嗓子,强抑住自己的感情。语调回复平淡从容。

    自幼,寡嫂就教他,要想得报大仇,时刻都得从容。

    “哦?”她眉一挑,似乎来了兴趣,“怎么套上关系的?”

    “他喜欢赌钱,我听说了,就在赌坊守着,帮他赢了好几次。他一高兴就收我在府中当门客,视我为心腹,无话不谈。”

    对于心思缜密复杂的他来说,单纯的纨绔子弟最好对付,把对方卖了,恐怕他还以为是占了便宜。

    “然后呢?”

    “他带我去了长春园。”

    “长春园?”叶夫人激动得险些站起来。“那……你可见着咱们的大仇人了?”

    “今天他应该在宫里,不过,见着了他的女儿。”

    “哦?”

    “原来曦福今天去见的,是他的女儿。”

    怀烙……不知为何,一忆及这个名字,想到今天画舫之上,那个披着粉色面纱的女子,他的心就怦然直跳。

    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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