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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罗马。

    高毅其实不太喜欢罗马,人太多,四周太喧哗,无论何时何地,视线里永远有人。

    人山,人海,人人人!

    他知道罗马很美,但是当一个城市每天可以涌入上万观光客,这个城市就从非常美变成非常吵,这对于讲究生活品质与个人空间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个适合生活的环境。

    但即使不太喜欢,高毅有时候还是得出现在这里——谈生意的时候,奉命接待客人的时候,或者是昔日同学来意大利出差,顺便来找他叙叙旧的时候。

    今天就是属于第三种状况。

    中义混血的他曾在大学时,按照母亲的希望到她故乡台湾当了一年的交换学生,拜网络发达之赐,即使回到意大利已经三年多,他跟系上同学以及社团朋友都保持良好联系。

    所以当方大志说他要到米兰出差,两人便觉得应该要见上一面,以庆祝他们即使毕业依然联络密切的友谊。

    六月的罗马已经很热了。

    高毅将车子停好,进入早早预约好的花草餐厅——这是他的秘书玛露推荐的,说有街景,有冷气,食物味道不错,装潢清爽舒适,绝对不是那种充斥着整个罗马的文艺复兴风。

    玛露信誓旦旦,只差没斩鸡头跟他保证,一定会让他感到舒适。

    高毅一进门,就知道玛露说得没错,他果然还满喜欢的。

    白墙蓝窗,典型的地中海设计,阳光透过天井的玻璃洒落,餐厅看起来明亮而清爽。

    桌椅不多,空间宽阔令人感到舒适。

    这样的一个环境,即使用餐价格偏高,还是很值得。

    他很愿意多花点钱享受一顿宁静的午餐。

    玛露订的是两人的位置,服务生送上水以及小饼干之后,很得体的没多打扰。

    方大志还没到。

    高毅不习惯浪费时间,因此拿出小笔电,开始看着文具公司给他的成本估算表。

    约定的时间到了,方大志还没出现。

    高毅回了几封电子邮件后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半,打电话过去,对方处于关机状态。

    正觉得奇怪的时候,一抹碎花裙襬进入他的眼角余光之中。

    “高……高毅?”有点犹豫的声音。

    高毅抬头一看,蓝瑟?

    他直觉的反应是看错了,这是意大利的罗马,离台北半个地球的城市,又不是大学旁边那间拿学生证就可以打九折的便利商店,怎么会有这种巧事。

    但那双圆圆的眼睛,不是社团学妹蓝瑟又是谁?

    地球有这么小吗?

    “不认识我啦?我是蓝瑟啊。”

    怎么可能不认得。

    她可是他这辈子唯一暗恋过的女生。

    “小你们一届的蓝瑟,我们以前还同一个社团的,腊肠社。”圆圆的眼睛看着他,“你不记得了?”

    高毅当然记得。

    英语系,同社团的小学妹。

    社团名字是前无古人的“腊肠社”,社长就是方大志。

    他疯狂喜欢那种短腿小生物,于是强迫所有认识的人都参加他的社团,好凑人数跟学校申请社办。

    高毅是在报到的第一天就被拉去,然后就在那间小小的社办第一次看到蓝瑟。

    当时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七分裤,脚下踩着夹脚拖鞋,拿着旧袜子正在逗一只跛脚狗玩——实在是不怎么淑女的打扮,但在那个闷热的夏日午后,看起来却十分清爽舒适。

    “你好,我叫蓝瑟。”

    “我是高毅。”

    然后她抓起脚边那只跛脚狗,“牠叫毛毛。”

    “哈啰,毛毛。”

    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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