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是公的却因主人的恶趣味被迫取名为夫人。徐洺芃笑了笑。“是喔。”
会要对方在自己跟宠物之间选一个的人,不论男女都表示这人幼稚任性且没爱心,不过毕竟曾是好友的对象,徐洺芃也不想多编派什么,加上撇除这一点,那女生条件确实是不错。“总之,可惜了。”
“哼。”顾恒止见她一脸不干己事的风凉样,不禁坏心眼地扯了扯唇。“别说我了,我就不信伯母一点攻势也没有,据说你这几个周末都约了人吧?行程很满啊!”
“卖搁共啊!”讲到这儿徐洺芃便一阵头痛,自她过了三十以后,老妈就好像唯恐她这辈子嫁不出去似的,到处请人帮忙牵线作媒,若是不知情的还以为她女儿长得很抱歉,找不到人交往哩!
“三十一岁不结婚又怎么了?你还不是三十二岁了!”
“嘿,男人跟女人不一样,而且我只比你大了半年,我们还同年级不是吗?”
徐洺芃翻了个白眼。“真是孽缘。”
“好说好说。”
两人相视一笑。吃饱喝足了,就开始有精神互相抱怨起自己急“婚”头的父母,然后再聊到公事。顾恒止在大型文具公司担任业务,业绩亮眼,徐洺芃则在小规模的出版社里担任编辑,负责工具书。
顾恒止瞅着眼前这个长相似娃娃般讨喜可爱的女人,大概是喝多了酒,胸口觉得热热的。
“当初刚认识的时候,你又黑又瘦一只,我还以为是哪来的非洲难民呢。”
徐洺芃为他的形容赧热了脸。那时她才高一,刚从乡下搬到台北,插班转学,因缘际会和这男人同班。“我看你才像只猴子呢!”
“猴子?你去哪里找我这么帅的猴子!”
“动物园啊!”她吐槽吐得直接。
但说真的,顾恒止确实长得很帅,他浓眉大眼,鼻型立体,嘴唇虽然稍薄了些,形状颜色都很好看。退伍时的阿兵哥头随着出社会多年已经长了,现在则赶时髦地蓄起了刘海。长年运动的好习惯也使他身高一路抽长,早早就破一八五大关,加上坚实的身材,衬得他穿起西装来格外有型。
尤其这一刻,他放松地解开领结,襟口开低,随着说话时震动的喉结像颗果实,诱人采撷。当他开怀大笑的时候,起伏的精壮胸膛更是给人一种值得依赖的感觉。
不过长久以来,徐洺芃最喜欢的是他的眼睛,黑亮亮的,看着人的时候专注有神,好似眼前的人正在进行一场极重要的演说,让人产生好感。他天生就是业务的料,开朗大方、喜欢小动物及小孩、对女人温柔体贴,数不完的优点……
“我就算了,你再找一个应该不难吧?”
“噗!”顾恒止差点被啤酒呛到,一下子横眉竖目起来。“你怎么跟我妈一样?”
她一笑,抽起纸巾给他。“因为这么好的男人,没人看上很奇怪啊。”
顾恒止擦拭动作一顿,瞅着她,好似发现新大陆。“徐洺芃,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想跟我借钱?”
“你上次欠我的一百块才没还呢!”她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被人称赞还不好?”
“耶……这……嘿嘿。”他抹了抹鼻子,难得被她这么直接赞许,心情很好。
他墨黑的眼睇望着眼前的女人,她一头浪漫鬈发,长度俏皮地落在耳际,五官像个娃娃,肤色白皙,身形偏瘦,即便每周五这样约出来大吃特吃,还是不见她多长肉,唉!
徐洺芃装束简单,仅是T恤牛仔裤,从小不追赶流行的她,几乎是一、三、五穿一套,二、四再穿另一套。她脸上只涂腮红及口红,妆容干净,习惯在吃东西前先将嘴唇上的人工化妆品抹掉,显露出自然粉润的唇……那是他最喜欢的地方。
“你不也是?这么漂漂亮亮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