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养女,不紧进一步笼络常欢为您效力,还能多一个姐姐陪我作伴。”

    吴千陌点了下吴小桐的眉心:“你啊,就知道玩。爹爹无所谓,只要你开心就好。不过,这事也要看于姑娘的意思。”

    吴小桐拍拍胸口:“包在女儿身上!”

    夜幕降临,吴小桐穿着中衣独自坐在梳妆台前。镜子里的少女乌黑的青丝自然地散在肩后,皮肤白皙,眼睫低垂,隐隐藏着一抹忧愁:她正想着明日如何劝说于锦依认吴千陌为养父之事。

    正想得入神,她猛然抬头瞪向镜子里的人影,抄起发簪脱手刺向身后——

    “大小姐,我不过是倾心于你的美貌想多看几眼,你就要刺伤我,莫非美人的心都是这么狠的?”身着青衫脸长细眼的男子轻佻地笑着,仅用两指便将袭来的发簪紧紧固定住。

    吴小桐记得他,他就是那个明明输了却还耍赖要重新比试的二公子。大晚上无声无息来到女子闺房,面无表情站得笔直,吓了她一跳不说,还说成她的不是?怪她的反应太粗暴咯?

    吴小桐翻了个白眼,站起身,冷声问道:“二公子不顾名誉,深夜潜入女子闺房有要事吗?”

    “自然有,关乎大小姐的姻缘,怎么不算要事?”二公子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折扇,“啪”一声展开,微凉的夜色里轻轻摇着,唇角微挑,势在必得的样子:“我朱醇天对大小姐一见倾心,二见钟情,三见今生势必娶大小姐为妻,还望大小姐感受得到我的一片诚心。”

    吴小桐歪着头双眼晶亮地看着他,后面的话她都没在意,只有朱醇天这三个字在脑中回荡。朱醇天,猪春天?他的名字真的不是父母充话费送的吗?

    “本小姐记得只见过你一次,和你还不熟。”

    “大小姐你贵人多忘事,你我第一次相遇是在比试场上,我远远见到你便觉得你惊为天人。第二次是在老爷的书房门口,你红着一张脸撞到我的怀里,这是前几日的事,现在就不记得了?嗯~?”他说着,一步一步向前,将吴小桐逼近墙角:“至于这第三次嘛,就是今日。”

    他抓住吴小桐的双手,深情款款地说:“大小姐,喜欢就是心跳的感觉c不熟,我们可以婚后互相了解。你摸摸看,我的心为你而跳。”他将她的双手放在自己胸口。

    吴小桐怒目而视,急忙抽手,却被朱醇天握得死死的。此刻双手被控制,不方便召唤千年菩提剑,而迟凤的耳钉又在早前被她摘下放在梳妆台上。吴小桐只得喝道:“登徒子,放手!”

    然而朱醇天却越靠越近,近得都能感觉的到他呼出的热气喷她的脸上:“为了娶到你,我宁愿做一次登徒子”

    美人就在面前,还差一点点

    “你若真的有心于我,不是应该去找媒婆向我爹提亲吗?”

    朱醇天动作顿了顿:“你这是答应了?”

    “我只是觉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我爹同意,我也没意见”

    原以为他会就此作罢,没想到:“哈哈哈,若我能现在就一亲芳泽,你爹他就不得不把你嫁给我,这样不是更方便直接?”

    这时,一红色物事嘭地一声砸在朱醇天的脖颈处,朱醇天顿时昏倒在地。

    吴小桐深深地喘了口气,轻拍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脚朱醇天,目光就转向那个红色的东西,脑中飘过一行字:

    砖头,俗称板砖,老帝都特产,它攻击性强隐蔽性好,携带方便。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武器。

    卧房门口人影晃过,迟凤抱着双臂靠在门框上,屋内微弱的烛光映着他阴沉的面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吴小桐又踹了两脚地上的朱醇天,干笑道:“呵呵,缓兵之计缓兵之计。”

    迟凤无奈地叹了口气:“一个常欢,一个朱醇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