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早晚自习,s市一中一天通常安排七节课,上午四节,下午三节。
星期一下午的三节课,全部都是英语课,读者如果不健忘的话,应该记得郑军的英语老师正是美女班主任刘曼菲。
郑军规规矩矩地坐在教室里,时不时专心地记着笔记,从他此刻的表现来看,任谁都会认为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哪里有人会相信他中午还在和部下阴谋商议着统一s市一中的黑道势力,而且制定出的计策,阴狠毒辣,无所不用其极。
郑军倒不是特意装出这幅样子来让刘曼菲开心,他确实是很认真地在听课。这辈子,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华夏国最高学府华夏大学。不仅仅是给父母一个交代,也算是弥补前生的一个遗憾。决定了的事情,郑军是个爷们,从来都不轻易反悔。
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郑军把高一的课本全部浏览了一遍,开始看起来比较晦涩,但真的钻进去以后,他发现这项工作并没有先前想象中那么艰难。毕竟,前世郑军在s市一中几乎是门门功课全校第一的主,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而且已经两世为人,但是前世所打下的牢固基础还在,现在他所做的,只是重温一下前世的记忆而已。
就郑军看来,理科的功课,理解占很大的成分,只要把公式和概念理解牢了,理解透了,其他东西万变不离其宗,而文科的功课,如历史c政治,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考察的不过是学生的记忆力而已。
这就正如学会游泳的人即使几十年没有遇到水,刚下水时未免有点手忙脚乱,但是很快就会适应过来。
然而,英语这门学科例外,作为一门外来语言,十几年没用,郑军早已经将它忘记得一干二净,那浩如烟海的单词以及枯燥难懂的语法,远不是郑军一时半会能够吃透的。因此,英语现在是他感觉最难的一门功课了。也正是因为这点的缘故,他上英语课才特别认真。
不过,郑军虽然在用心学习,但是他抬头看黑板的时候,眼光总是会不经意地在刘曼菲身上多停留05秒。
05秒,是有经验的y民的安全偷窥时间,既能够一饱眼福,又不至于轻易被对方发现。
郑军注意到,刘曼菲今天穿的是一件紧身的黑色连衣裙,非常合体,愈加显得她身材凸凹有致,火爆的双峰更是呼之欲出。
刘曼菲本来就肤白胜雪,此时通体黑色装扮,黑白相衬的特殊效果更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她无疑属于那种很会装扮自己的女人,知道如何搭配衣服,才能够将自身相貌上的优点充分显示出来。
细心的郑军发现,刘曼菲看似在黑板上讲得逸兴遄飞,但是她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地会在自己身上作短暂的停留,而且,目光中的那丝欣慰之意非常明显,显然她非常满意郑军认真学习的姿态。
发现这个秘密的郑军心内大喜:“莫非这小妮子对我有好感了?不会吧,我郑军虽然帅,但是还没有到达这种地步吧。”
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郑军看准时间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发生了相遇。
两人目光甫一接触,刘曼菲就赶紧别开了自己的目光,一缕红霞悄悄地飞上了她雪白的脸颊,就连讲课都微微停顿了一下。
“妈的,有戏!看来我郑军真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前天的那一刀,值了!”
郑军好歹也是一员久经欢场的老将了,刘曼菲这小女孩的姿态一旦落到他眼里,又岂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看来经历前天遭遇抢劫的事情后,刘曼菲心里已经将他放在一个比较微妙的位置了。
当然,郑军可不会傻到认为刘曼菲死心塌地地爱上他了,她现在最多对他有一种特殊的好感而已。而且,即使刘曼菲死心塌地地爱上了郑军,以她敬业的姿态,和自己的学生相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