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回公司,一路上林牧都有些心神不宁,他在会所的厕所里解决了生理问题后才出来的。
紧紧皱着眉头,他怎么会把那个女人当成是林静好呢?
不,这不是问题,重点是,在把她当成林静好的时候,他想对她做的事情。
将跑车的篷子打开,林牧任由冷风拂面,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几乎快超频的脑袋冷静下来。
慢慢踩下油门,林牧的眸光开始现出血腥之色。
他做事情,不管是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不会动摇,这也是他最后的尊严。
自从来到林家,林牧只能将自己所有的东西都藏起来,感情,喜好,甚至是非观。
他必须蛰伏起来,韬光养晦,等到羽翼丰满的时候,再一举咬死巨虫。
这是他进入林家之前,他那从火海中死里逃生的父亲告诉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他还记得那是个天气很好的傍晚,天边的火烧云十分波澜壮阔地平铺开来,大地镀上一层带着红光的金色。
他站在毁于一旦,烧得只剩下一片漆黑的残垣断壁前,面无表情地看着废墟的深处。
投下的夕阳光影交错,有尘屑扬洒在其中。
处在周遭建造精美的别墅群中,这一方仿佛透露着一种极致的美学。
一种以破坏和毁灭为前提的美学。
脑海一片空白,喊不出来,叫不出来,也哭不出来。
当时年轻的林宇就在街口等着他,时不时望着这边。
林牧是突然被告知的,他已经填好了交换生的材料,正打算交,
有人急匆匆跑过来对他说:“林牧,你家出大事了!”
被林宇接到的时候,林牧才知道所谓的大事是什么。
仿佛全世界一下就失去了声音一般,林牧没有任何实质感。
当林宇轻轻抱着他,哽咽着对他说以后林家就是他的家的时候,或者是他站在昔日模样已经完全崩塌的房子面前。
他都没有实质感。
或者说,他无法立刻接受。
可“家破人亡”这个事实,又是如此真实。
北归的鸿雁自头顶上方略过时传来的哀戚叫声,才让林牧忽然意识到,从今往后,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的事实。
那一年,他十六岁。
事情发生后,林牧从律师那里继承了一大笔的财产。
但是这一笔巨额财产,他对谁都没说,让律师签了保密协议,原封不动放着,甚至连林宇都不知道。
真正进林家门是在一年后的事情,期间林宇几次找到他,希望他能接受林家的照顾。
但是林牧都没有表态,因为那时他认为即使不依附谁,他也可以很好地活下去。
直到某天夜里,房子里闯进了一个不速之客。
出于自卫的本能,林牧和对方在黑灯瞎火中搏斗,但对格斗术不怎么精专的他最终被制服。
手被向后束缚着,对方将他的脑袋压向地面。
此时他的身前就是半敞开着的阳台,蝉翼一般的薄纱在微风中轻轻扬起,为清冷的月色让出了一片天地。
林牧挣扎着,猛一转头,借着皎洁的月色,瞥到了一眼歹徒的模样。
顷刻,他就放弃了挣扎。
人只有在极度震惊或者遇到无法理解的现象时,才会忘记警惕。
林牧此时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处于什么状况,因为眼前这张脸,虽然只看到了一眼,对方就把他的脸使劲儿往地板上摁,但是林牧到底是看见了。
该如何形容呢,用地狱男爵四个字似乎还不足以说明完全。
完全看不到表层的皮肤,只能见到暗红色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