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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将那血淋淋的东西泡进了那散发着恶心味道的液体里,那些残肢就像是一个个标本一样,在灯光下散发着诡异的颜色。

    顾孟平离开之后听说王富贵在审讯室里吐了个昏天黑地,接着就晕了过去。

    牧致远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立刻就将顾孟平批评了一顿。

    “你到底是怎么折磨他的,怎么早上还好好的,这才过去不到一个小时就成这样了!”牧致远简直快要被顾孟平给折磨疯了,先是隔壁队的来找他说是差点误了他们抓捕三哥的行动,后来又是什么……

    牧致远气的都想不起来了,只是等着顾孟平,希望这个祖宗能够少给他整点事情,调查组本来就成立没有多长时间,进来的都是些新人,能用的就不多,几个老手也是被下面的拖后腿,现在就连顾孟平都不给他省心,他都快气的心衰竭了。

    “没事,死不了,把周逸那小子借我用一会儿。”顾孟平说完也不等牧致远拒绝,直接带着人就走,周逸正从外面回来呢,都还没来得及跨过门槛就被顾孟平带走了,远远的就看见牧致远气的连杯子都拿错了……

    那……是他的杯子啊!可怜的周逸警员心里是这么想的!

    被顾孟平赛到了车子里,周逸是有些小脾气的,本来顾孟平都说好了要带他,但是这两天一忙起来,顾孟平就自己跑了,他连人影子都找不到。

    “这是要去哪儿?”周逸问道。

    “听说你刚进队的时候跟着木凡干了几天?”顾孟平问。

    “对呀!木哥脾气挺怪的,不过人很好……”小伙子有些崇拜的说道。

    脾气怪……顾孟平想了想,确实挺怪的,一个做法医,天天跟尸体打交道的人,洁癖严重成那样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的。

    “那你知道怎么将器官保存下来吗?”

    “你说的是哪种?搁冰箱里或者是泡在药水里吧。”周逸想了会儿回答道。

    “你觉得凶手带走之后会选择哪一种?”顾孟平又问。

    “我觉得是后者。”

    “为什么?”

    “直觉吧,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往冰箱里搁东西的,毕竟和吃的东西放在一起的,要是哪天拿错了呢,虽然也遇到过凶手煮遗体的凶案,但是这个凶手看着不像!”

    “为什么?”

    “凶手明明有更好的泄愤方式啊,没必要这么做吧,我倒觉得凶手把手脚那回去泡着了,跟泡椒凤爪一样,弄个坛子装满药水再把遗体装进去制成标本,这样还能时不时的拿出来看,以此来获取快感。”

    周逸说的有模有样的,顾孟平的嘴角却忍不住的抽了抽,亏得这小子没有在牧致远面前这么说,不然牧致远肯定会让他写检讨的!

    “凶手已经在杀人中找到了快感,所以才会有三个案子的发生,不然确定目标后直接杀人就行了,不会选择三个人,最后一个案子的凶手绝对不是王富贵,因为王富贵没有在杀人中找到快感,他认罪的时候只有恐慌和后悔,享受快感的人是不会有愧疚的,但是第三个案子的案发现场却可以看出来凶手在享受这个过程,所以他在现场来回踱步,看着死者死在自己的面前,他甚至有些兴奋的看完了整个过程,这个人可能不是前两个案子的凶手但是绝对是案子的旁观者。”周逸说的很认真。

    顾孟平也听的很认真,这小孩子和他想的一样,第二个凶手也许在前两个案子中扮演旁观者,但是在第三个案子中却亲自实施了,也许他并不会收手,他很有可能会报复性的再次下手,那么下手的对象是谁呢?

    杀人这个东西却是可以上瘾的,在极度恐惧和害怕之中,享受着这种压抑感,这种病态的心理也许并不会因为目标人物结束就收手。

    “司青阳,停车!”像是想到什么一样,顾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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