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阮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根据阮某交待:前年8月28日,阮某某从收藏圈得知广济的邹老板收到了一个好东西,便赶到广济邹某的家里,在后院看到了“汉白玉鱼缸”,当场出三万元要求邹某将“汉白玉鱼缸”卖给他,邹某没有同意,阮某某就走了。
阮某某回到北河r县后,立即组织了三名同伙,租乘一台小型面包车,于当年9月1日赶到广济,将车停在邹家附近。等到当晚十二点多点,他伙同另外三名同伙来到邹老板家的后院,撬开铁门,用后院中的一台手推车将“汉白玉鱼缸”运到面包车上,连夜开车回北河。
“汉白玉鱼缸”偷回家后,阮某某立即联系到了京都的古玩商人汪某,汪某出价十八万元买走鱼缸,一个月后,汪某又将鱼缸转让给熟州的一位姓柳的收藏家。
主犯阮某某到案后,战波组织民警立即开展追赃工作,7月13日,战波等办案民警带着受害人邹某并通知京都的古玩商汪某分别赶到熟州,在收藏家柳某的藏品室,“汉白玉鱼缸”再次现身,受害人邹某确认正是自己的被盗之物。
他抚摸着“汉白玉鱼缸”,百感交集,久久不愿离开。战波等立即开展取证工作,并请来了熟州文物司法鉴定专家现场作出了司法鉴定。
经受害人邹某、京都古玩商汪某和熟州市收藏家柳某三方平等协商,受害人邹某同意将“汉白玉鱼缸”转让给收藏家柳某。同时,由京都古玩商汪某一次性付给邹某补偿金四十万元。
至此,“汉白玉鱼缸”经过一番周折后最终落户熟州新主人家。
人文荟萃的熟州,美丽的太湖之滨,“汉白玉鱼缸”的传奇还将延续。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