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忘魇一族自古便以人族的记忆为食,饿急之时也会吃些妖怪神仙的故事。由于这个原因,我们这一族的妖常常能感觉到人类的爱恨嗔痴。天地间有姻缘条例,异族间可以连红线,但绝不能相爱,甚至成亲。这就相当于父母告诉你你可以能去学堂,但你去了学堂绝对不允许读书。我一直都是知道的,可是当我吃掉了书生的记忆的时候,当我明白了人类的感情如此美好的时候,我还是沉溺了。为了破坏姻缘条例,就须改变整个天地,所以我答应帮那个人,我只求与书生的某一转世有一场可成真的姻缘。我听从那个人的指示,到处搜集关于在书生的记忆里出现过的那个女子的故事,竟遇到了一个在人间说书的妖怪。我见他有趣,便天天跑去听他讲故事。时间久了,我才发现他说的故事就是书生和那个女子的故事,让我渐渐想起了那段书生的记忆。大概是天意弄人,那个人又开始催促我收集记忆和故事,我只能吃下这个妖怪的故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能一次把他的故事都吃完,我却每天只吃一点儿,也许这样,就能听他讲故事听久一点。故事终究是会被吃完的,他也终究是会发现我是一只专吃他故事的妖。那我只能抓紧完成任务,然后同他好好道歉了。我不知道失去故事和我的他会变成那副模样,流浪街头,蓬头垢面,以至于我路过睡着的他身边,竟完全没有认出他。
我经那个人认识了袁遇,于是拜托他将谢欢带去寻乐坊,他提出的条件是将那个人的欲煞借给他一用,我同意了。在抓到欲煞与袁遇汇合时,他和往常一样告诉我一些谢欢的事情,不同的是这一次谢欢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是寻乐坊的艺妓,舞跳的很美。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感觉,以为自己再也不用为这只妖怪操心了,以为自己再也不用愧疚了,以为自己该为他高兴。于是,我去了寻乐坊,看见他们二人在大厅内一人起舞,一人奏乐,两人不时相视而笑,让我想起了以前在茶馆里的我和谢欢,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也是这般美好。我突然明白一切都错了,我喜欢的不是书生,而是谢欢,那个跳舞的女子本该是我。我知道袁遇有着很精湛的变脸术,但他并不打算告诉我们如何施用这术,就像我们并不打算把我们的术告诉他一样,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计划。可是要彻底摆脱那个人,只能靠袁遇的变脸术。我再一次同意了袁遇帮他把欲煞偷出来的条件,他也履行了诺言,教会了我变脸术。当我回到寻乐坊时,谢欢和那个女人正打算要成亲,我却没办法阻止,那是第一次我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掉妖怪的记忆。谢欢和那个女人形影不离,即使是就寝也要相拥而眠,我只能等到他们成亲那一天。所以,在婚事前一天,我就化作了那个女人的模样,趁他们出去购置礼品的时候,下了去酒窖的命令,将那黑暗的酒窖变成我的闺房。明天我就会和谢欢永远在一起了,我这样想着,等着明天的到来,却等到了那个人。那个人说他会满足我当新娘子的梦,的确,他给了我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梦,在梦里,我嫁给了谢欢。
忘魇之族不能自忘,如果可以,我只能希望永远没有遇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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