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兴转头笑道:“谢师兄最爱结交英雄,阁下——”
他的话却只说了一半。
角落里酒杯已空,沈梦溪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烈阳,黄沙。
风是热的,卷着地上的沙土,刮在身上的滋味并不好受。
宽阔的官道,孤独的行人。
沈梦溪面色已不再平静,他甚至不停地喘息着,咳嗽着,苍白的脸上浮现一抹病态的嫣红。
十年了,就算是百炼精钢的宝剑,在潮湿黑暗的天牢里,怕也会被腐蚀得不成样子。
更何况是血肉之躯的人呢?
沈梦溪被铁链锁了十年,黑暗与潮湿、愧疚与孤独,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侵蚀着他曾经强健的躯体与生命。
刚才与钱赵等人的缠斗,似已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实在不想跟所谓的谢师兄再打上一架。
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拿着张三给他的十两银子,去城中找间客栈,美美地吃上一顿,舒服地睡上一觉。
“糖葫芦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
“刚出炉的包子,只要二文钱,不好吃不要钱!”
“羊肉,猪肉,牛肉嘞,新鲜不贵!”
“……”
热闹的街市遥远地仿佛另一个世界。
这种平凡而细微的幸福,也遥远地仿佛另一个世界。
肉包子的香气已勾得沈梦溪食指大动。
他的鼻子忽然闻到一股馥郁的酒香,然后双脚就如被钉子钉在地上一样,再走不动路了。
他抬起头,只见朱红色牌匾上龙飞凤舞四个大字,悦来客栈!
眼尖的店二早已迎了上来,满面笑容道:“客官,里边请,里面请。敢问是打尖啊,还是住店?”
“住店!”
“好嘞。”
“有酒么?”
“管够!”
沈梦溪坐在一角,先点了一盘牛肉,一碟花生米,然后轻嗅了下鼻子,笑着道:“再来一坛——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
店二闻言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客官果真厉害,这可是我们镇店之宝!不过,就是……”
店二使了使眼色,嘴巴朝旁边努了努,赔笑道:“今天已有大爷买光了二十年陈酿,上好的女儿红倒是还有,不过都是最近新酿的。客官,你看……”
沈梦溪这才注意到旁边坐着一位铁塔般的壮汉。
身长九尺,魁梧健壮,一双浓眉如泼墨。
只见他拍开泥封,碗口般的嘴巴大张,仰头豪饮不止,神态甚是狂放不羁。
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很快见底,他抹了抹嘴巴,大笑道:“好酒!好酒!”
“酒好,酒量也不错。”
壮汉眉毛一皱,瞥了沈梦溪一眼,声洪如钟道:“无知儿,你懂个屁!”
沈梦溪笑了笑,道:“入口苦涩,入腹如火燎,继而醇香如火焰喷发,直抵舌喉,馥郁香甜。浅尝辄止无味而苦,举杯痛饮反而回味无穷。”
壮汉听着听着,眉宇已舒展开来,不禁拍手道:“不错!那些浅酌慢饮的君子,反而是装腔作势、不懂喝酒的蠢蛋!”
“接着!”
壮汉蒲扇般的巨手抓起酒坛,朝沈梦溪一把掷了过来。
酒坛却已发出破空声——
沈梦溪轻飘飘伸手,仿佛托起一片落叶般,稳稳接住。
壮汉铜铃般的大眼已亮了起来。
“多谢!”
沈梦溪朝他笑了笑,拍开泥封,鼻子迫不及待嗅了一下,神色却突然变得很古怪。
接着,他就缓缓倒在了酒桌上……
京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