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在打开纸袋之前,可没指望里面的东西能给我带来某种层次的惊喜,只想着比麻袋般的睡衣强些就行,但当打开以后才发现要比预想的好太多,最起码还有遮羞的真丝小方巾。

    不得不说,洛拉斯的确很会挑衣服,无论是衣裙、方巾以致腕表,从颜色至款式都异常契合,不难看出是花费了不少心思去搭配的。

    衣裙款式虽不是我贯穿的风格,却也格外顺眼,我身穿的是黄底印花16姆米蚕丝荷叶袖连衣裙,另一件则是极文雅的蓝底墨迹印花收腰裙,尺码就像事先量好一般,极为合体,只是对惯穿长裙的人来说裙子短了些。

    待我从洗漱间换完衣服出来时金发男孩已经离开了房间,洛拉斯并没有像杰弗里那样找人看住我,门口也没有人守着。或者洛拉斯笃定我哪儿都去不了所以才会假意宽心,让我照常自由出入。

    在床上躺了会,我便来到窗前看着这座美丽的水城。今天的阳光并不烈,但它的照射下仍使我不舒服,我挪挪身子,拉上窗帘,防止那些细密的光线照射进来,可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将它们完全拒之窗外,在窗帘的间隙仍透射出那些烫人的小东西。

    我像逗猫般试探着将一只手指探出去,灼热的,像是浸在温热的水中。在我记忆中阳光可并不是这样的,记得小时候放暑假时几乎每天都暴露在太阳底下,追逐戏水,晒到脱皮红肿也没见的像现在这般矫情。

    想到这儿我又拉开一些窗帘,从中间偷窥着,适应了一会终也没觉的什么,或是心理作用,就像是临睡之前敷了片面膜,晨起时照镜子总觉得皮肤好很多一样。

    我赞同自己心里的拟定,又看了会景致,直到太阳攀爬的更高,窗台聚拢着一团热气,我才离开窗台坐回床上,倚靠着床头想着一些别的事。

    惯性的看表姿势提醒了我手表已不在腕上,我放下手腕,目光不由投向扔在床头柜上的腕表。

    腕表表壳为黑色精钢,表盘里点缀着异常精致的钻石时标,配以黑色陶瓷表带,像这样的表带并不能调节长度,但我戴上尺寸却刚刚好。

    那家伙对我的手腕尺寸也异常清楚。

    我喜欢这块表,可不知为什么,看着它总会使我想起洛拉斯扔别人东西时的那副得意神情。

    或许洛拉斯一直以父亲的朋友自居,总觉得自高一等,并把我当作小孩子来看,但他又比我大多少呢?

    一股不甘涌至心头。

    既然他扔了我的东西,我又为什么要戴着他买来的腕表呢?摒弃与馈赠皆由他一人说的算吗?

    我把腕表脱下,打开窗子将它扔了下去,亲眼看它坠入河中,溅出水花。

    午餐仍旧是男孩带来的,奶油蘑菇汤和意大利面。

    男孩叫斯科特·麦克洛维茨,出生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他的中文不太好,而我又不懂意大利语,所以就用两种语言穿插着沟通。

    斯科特是一个开朗阳光的男孩,涉世不深,不像杰弗里那样稳重自持,也不及洛拉斯婉转油滑,给他聊天分外轻松,不用说每句话都要在脑中过滤一遍,再加以判断。

    我轻松的在斯科特那里了解到一些有关与洛拉斯的事,他出生英国伦敦,之前曾有自己的企业,做过理财顾问及牧师,并且是一个精通多国语言,把时间基本花在游历各国中。

    博学多识,优雅知性,细致体贴,这些便是斯科特对他灌注的标签。

    接近黄昏,斯科特说要带我外出就餐,坐着船来到一间离教堂不远名为alletestiere餐厅,餐厅不大,却极有格调。

    我脚上缠着绷带,以致出门都穿着拖鞋,虽与衣服不协调,但并不影响我的心情。

    待我与斯科特来到餐厅时,洛拉斯早已选好位置在坐那里等候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