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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来的格外快,约莫五六点钟的样子,暮色像悬浮的泥沙悄无声息的沉了下来,逐渐的将楼宇间晕染成烟灰色。

    随着颜色的改变,楼宇间鬓角虚化,直至整个城市沉溺在黑暗之中。

    大概两天前我收到一条简讯:三日后,香港路蓝山咖啡馆,有你想要的东西。

    简讯最后签名则是我三周前死去的朋友,秦岚。

    惊愕之余又觉得兴许这是一个恶作剧也说不定,开始我也这么试图说服自己。

    但在辗转难眠的两个晚上后便决定碰碰运气,无论结果如何,都要比被一条简讯折腾的寝食难安要强的多。

    秦岚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中最要好的一个,她恬静婉约,平易近人,相识久了就觉得自己与她之间像极了清水,看似平淡无奇,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时间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可以冲淡喜悦,抹平伤痛,淹埋一切脆弱虚伪的东西。

    从一开始无法接受秦岚的死,到身心麻木的接受现实,也不过短短三周的时间。

    待悲伤过后,生活在各种压力下又回到原来的轨迹,我一如既往的上课、回家,若不是那封神秘的简讯将刚刚恢复平静的生活溅出一圈涟漪,我想,我的生活会这么重复下去。

    我早早的座到常座的位子等待着邀约我的人,可直至城市最后一丝暮色被黑暗吞噬,发简讯的那人还未出现。

    鉴于空等接近五个小时,我基本能确定这是一个低劣恶的作剧,而始作俑者大概就是班里那几个生性顽劣的幼稚鬼。

    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而就在这时,服务生端过来一份焦糖布丁放到我桌上。

    我诧异的看向服务生所指的方向,前台旁一个人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他身材高挑笔直,因为距离较远看不太清他的长相,但根据轮廓来判断,他并不是我所熟识的人。

    他就是给我发简讯的人?

    即使我做了充分的准备,待看清对方时仍感到意外。

    他是一个外国人,约莫26、7岁的样子,一头耀眼的金发略卷,蓬松且整齐,看的出是精心梳理过的。独特深凹的眼窝镶嵌着如深海般湛蓝的眼眸,刀刻般的英挺鼻梁在加上薄厚适中的红唇,组成了一个帅气且耐看的脸庞。

    他穿着白色衬衣,除了衬衣领上的金色别针,再无其他多余的装饰,简单不奢,却又彰显出他独到的穿衣品味。

    并且我能在他的身上寻到一股独特的气质,介于神秘与艺术之间,或者又夹杂着什么其他,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将他与其他人区分开。

    怕有什么误会,便将手机上的简讯翻出来放在桌子上,而对方从容坐下后打了一个响指,就此确认他就是发简讯的那个人。

    “ howyou callit ”

    对我来说这也算事打招呼了,说英语也算是对他最基础的礼貌。

    现在我才由衷的庆幸英语还没有挂科,但即使这样,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日常用语,如果话题涉及再广泛些我想我真的搞不定。

    不知是他发现了什么细节,见到我时略微的顿了顿,短短数秒的停顿不算什么,但我仍辨的仔细。

    “洛拉斯·提利尔,李小姐您可以称呼我提利尔,让您久等了真是很抱歉。”

    他的声音也极具魅力,更加使我庆幸的是,他说的一口流利的中文。

    虽然让我称呼他提利尔,但我还是习惯用名字来称呼他。

    “您认识我?我记不清在哪儿结识过您。”

    “怎么不呢?能认识这么美丽的小姐是我的荣幸,或许我邀您来有些冒昧,但我可以保证我对您绝无恶意。”

    洛拉斯将双手交叉合拢放在桌子上,举止间,不难看出原先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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