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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起来。跑的意思是双腿会同时离开地面!总是有一只脚在地上,那叫做走!”

    凯列还是没忍住,大嗓门和没有受伤的时候一样在城堡上空回荡。他的肋骨似乎没受影响,至少从声音上完全听不出来。

    费奇迈出一步,又迈出一步,他跳着。没办法,在跑不起来的时候,只有跳一下才能够让双脚离开地面。但是在极度疲劳的情况下,大脑发出“跳”的命令,双脚只会执行“踉跄”。

    在城墙上跑了两个月,本来已经基本适应了长跑,以为出头之日就在眼前的时候,名叫“负重训练”的怪兽又来了。沙袋?不存在的。费奇全副武装,也就是带着铆钉镶嵌皮甲c枪矛c两把弩弓c三十支弩箭c匕首和双头锤c头盔锅c雨披c然后还有重达二十斤的各种冒险杂物,装在前胸后背两个背包中。

    特隆说,真正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背包是跨在马鞍两侧的。不过,这件事不能当着凯列的面说。一旦你提到“外出的时候有马”,那么第二天你的负重训练里面会加上一匹马——需要扛在肩膀上的那种。

    费奇想了想那个画面,虽然觉得应该是骗人的,但他完全没有想尝试的机会。

    跑得太多了c太累了会怎么样?费奇会告诉你:如同下地狱的感觉。这并非夸张。每迈出一步,他并不会觉得自己在前进,而是在坠落,不断地坠落。地面给予脚底的支撑因为麻木而无感,只有永恒的引力是真实的。坠落,如同灵魂前往地狱一样。

    唯一支持费奇不要停下来的只有法术。在经历了两个月的训练后,鞭打的疼痛已经没有督促感,凯列的怒吼变得与催眠曲相同,就连晚饭中的肉汤也失去了吸引力。费奇一边跑,一边伴随着脚步来背诵咒语,一遍遍地在大脑中将它们分类c整理c归纳,以此来麻痹自己。事实证明,只要不去想“停下来”这件事,双腿或许是没有脑子停止的。

    “来,今天加餐,来喝汤!”基普林老人拄着拐杖,拐杖上挂着一个摇来摇去热气腾腾的陶罐,晃晃悠悠走了过来。“拉姆斯登,给我拿四个碗来。快跑快跑,你这个贪吃的小胖!”

    拉姆斯登灿烂地笑着答应,心思和鼻子已经到了肉汤上空。不过他没忘了将练习用的钝剑交给巫玛玛保管,也没忘了将竹席盔甲脱下来搭在架子上。小胖嗖的一声跑出去,看起来比兔子都迅猛。

    “唉,好累啊,不过有句话说得好,有了肉炖汤,别的都不想。哦,谢谢特隆。”基普林老人在特隆搬过来的椅子上坐下来,将拐杖和汤锅都交给他。“你们这些小子训练都挺辛苦,而且距离入冬分别也就一个月了。一个月后,三个小鹰下山过冬,特隆你要照顾好他们两个。”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他们的。”

    “别忘了训练,不能停。”凯列哼了一声,扶着胸口也坐了下来。“今年,除了别让拉姆斯登吃胖外,你还要交会巫玛玛用刮胡刀。”

    “他还没长胡子呢。”特隆有些不解。

    “没长才要刮一刮,那样就会长了。他长成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危险。如果能有一脸络腮胡子,应该会好一些。对,胡子就是盔甲,这么记住就对了!”

    特隆一脸扭曲的表情,巫玛玛反倒没有表示赞同或反对。如果有人将刮胡刀递过来,他就会用,没有排斥。如果没人递,他也不会惦记,没有执念。

    “罐子里是什么肉,味道好香啊!”费奇来到冰峰要塞后,猪牛羊鸡没吃过,马c狮鹫c野狼c狐狸c兔子和松鼠倒是都吃过了。事实证明,只要有着大吃货帝国的“不浪费c不奢求”的吃货精神,没有什么是身体承受不了的。

    “竹鼠,掉进陷阱里的,真是倒霉的家伙。我的手断了一个也能捡到好吃的,这就是本事!”凯列鼻子一嗅,就知道里面的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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