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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reirl but | let her

    get away

    (曾经心爱的女孩,我却让她擦肩而过)

    its alault cae pride got  the way

    (都是我的错,因为自尊心作祟)

    andbe lyg| said | was o0k

    (若说无事,其实只是谎言未戳破)

    about that girl the one| let get away

    (让那个女孩离开,我后悔莫及)

    keep sayg no

    (我一直不敢相信)

    this cantthe way were supposedbe

    (我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

    撒丁大陆。

    某村子。

    一道悠扬仿佛天籁,略带磁性的声音,在这座古老,却只有几个老人的村子内高歌。

    一棵根如蟠龙,皮若裂岩,像个百岁老人,捋着长须的榕树下。

    一位面目清秀,长着东方人面孔,满头金发,眼中有着颓废,皮肤犹如婴儿般细腻洁白的青年,在这异界大陆,放声高歌自己所喜欢的thatgirl。

    青年年纪约摸18、9岁,长长的金发扎成古代的发髻,黑色的眼球中,除了颓废还是颓废。

    他原本叫程殇,是地球二十一世纪的超级宅男。

    是那种除了出门取出采购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典型宅男。

    至于怎么来到这撒丁大陆?

    还是要怪他嘴贱。

    居然在网络上跟个“傻鸟”互喷,结果第二天他睁开眼睛时,就到这异界来了。

    在这异界,他名字叫殇晨。

    来这异界十年,他并没有其他前辈们的丰功伟绩,秒天秒地秒空气,只是个苦逼的采矿工。

    父母呢?

    抱歉。

    前世父母健在,今世没有父母。

    甚至他连父母的丝毫记忆都没有,换句话来说。

    他,是个孤儿。

    当然。

    这个孤儿,可不是游戏中那霸服,压的人喘不过气的“孤儿”。

    而是个货真价实的孤儿。

    孤苦伶仃在这神马撒丁大陆,达罗尔斯村生活了十年。

    虽然他没有今世父母的任何记忆,但脑中却有道俏丽,身披金发的倩影。

    他不清楚这道倩影是谁,但他绝对可以猜出来。

    自己脑海中的倩影,绝对和这具身体的本尊脱不了干系。

    “叮,诸天科幻系统安装成功,宿主你好,我是系统精灵小安,很高兴为您服务。”

    突然。

    殇晨正在高歌,自己前世最喜欢的thatgirl到高潮部分时,脑中响起了一道欢乐的声音,吓得萎了。

    优美动听的歌声,也停止了下来。

    旁边正在听歌的几位老头老太,见这个唱的很嗨的小子停下了唱歌,说道:“殇晨小家伙,你怎么不唱了?”

    “格林爷爷,日暮西山,残阳如血,小子我该回去做饭了。”

    殇晨眼圈开始泛红,伸手指了指天空中即将落下的夕阳,说道。

    他倒不是什么委屈,而是激动的啊。

    十年了。

    他吃土十年,苍天终于眷顾他了。

    自己的金手指来了啊。

    殇晨那是个激动啊。

    闻言。

    格林爷爷是个和蔼慈祥的老者,他看了看逐渐落下的夕阳,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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