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五,天气阴,又一趟任务安全送达,途中有几个闹事的蟊贼,不过无关紧要,我轻松用师父教的剑法打跑了他们,今年我十六岁了,师父说过会让我正式加入兵团,相信这一次完成任务会让他更加高兴吧!”
临近傍晚,一个瘦小的身影坐在一块大石上,手里是一块橘黄色晶石,这是一种能够记忆宿主声音的晶石,由异术大师打造,在整个大陆上并不多见,这个少年是大陆第一佣兵团炎魂的一名普通弟子,这是他第三十五次完成任务,每次完成任务,他都会用手里这块晶石记录下来,虽然他是由掌门人收养,但他在佣兵团里地位却不高,甚至颇受排挤,因为他来的最晚,辈分最小,没有经验,前几次任务还是让同门师姐带着完成的,不过他的努力却不比任何人差,大小任务他一律接受,不问赏金多少,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没有得到多少关注,在周围城镇里倒是有不少人拥戴他,因为他接的任务大部分都跟平民小商贩有关,而他也很享受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在佣兵团里,他有一个名字叫步练雪,因为很少跟其它同门一起出任务,这个名字只要少数几个人叫,而这几个人也并不太待见他。
步练雪抬眼看看天边,太阳已经落山,再有一日的路程,他就回到那个自己想努力证明存在的炎魂佣兵团了,他吃下最后一些干粮,快步走上大路,向着前方三十里外的镇子走去,佣兵团所在地属于天玑城,但天玑城一般不会管佣兵团的事情,事实上在所有大陆,都不会有城邦去插手佣兵的事情,这个天玑城以出产机关巧坎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往外押运货物或者从外界买入材料,都会令匪盗垂涎三尺,而近在眼前的炎魂佣兵团就成了天玑城最好的保镖,步练雪此次所接任务就是为天玑城商人护送货物到邻国,前面这个小镇就是天玑城领地内最东边的一个,步练雪要在这个小镇休息一晚,明早再出发回炎魂佣兵团。
第二天,步练雪被咚咚咚的敲门声吵醒,心想莫不是自己一觉睡过头,到正午改续费了?然而睁眼所见,窗外还未大亮,无奈只好穿戴整齐,开门却见店小二端着饭菜等在门外,“小二哥,我没有叫你们送早饭啊,再说我身上的银币只够付一晚上的房钱!”
“客官不要客气,这是我们掌柜的送您享用的,您昨日为李老板送完货,住在我们店里,李老板知道后就吩咐我们掌柜的要优待您,只盼您不嫌弃才是!”
“李老板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他不是在天玑城的大宅子里住着吗?”
“这我就不得而知了,客官您慢用,有什么事您叫一声!”
步练雪肚子正饿,也不想多的了,既然是雇主赏赐,他没有理由再去纠结,端起那碗白粥喝了几口,虽然有点烫,不过比起这几日来天天啃干粮要来的好十倍了,还有一碟精致的小菜,两个馒头,对于奔波在外的佣兵来说,步练雪感觉没什么比一顿热粥更好的了。
有很多佣兵不理解步练雪为什么不买一匹好点的坐骑赶路,但他有自己的打算,首先坐骑很贵,动辄上千金币,而他接一次任务才几个金币,并且他的师父步啸云养了很多珍兽,他虽然不指望自己表现好能得到师父赏赐,但也不想让外人说炎魂佣兵团掌门人手下有个在外面买马骑的弟子。
步练雪虽然没有坐骑,但他赶路却并不慢,因为自打十岁起,他就一直在练习步法,佣兵团藏书阁里有许多功法秘籍,其中最不受待见的就是疾行术,因为很多人到了一定境界都能御物而飞,就算长途赶路,也有速度更快的坐骑代步,不过步练雪看法不一样,在修炼过程中,他发现很多时候打斗都是突发性的,敌人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祭出法宝再踩上去加速的,这个时候很考验对战双方的反应能力,疾行之术不仅仅能让步练雪赶路壁常人更快,而且通过久而久之的练习,他的反应能力也会有所提升,而他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