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忆罗,你的脚上的伤怎么样了?”聂楚风准时准点的到了顾家,十三岁的他个子修长,脸上带着一份明显的关心,礼貌周到,仪表堂堂,俊朗出色的外表,温雅飘逸的气质,使他看上去就像是故事里的一个王子。“我给你带了一个礼物来跟你作伴。”
哦,顾倾城对聂楚风说的礼物起了兴趣,聂楚风的管事按照他的吩咐,将一个粉色的纸箱递到顾倾城面前。顾倾城瞪大眼睛,看着箱子里意外的小东西。
箱子里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毛茸茸的雪白狮子狗,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水汪汪的眼睛,蓬松柔软的毛发,那可爱娇小的四肢,让顾倾城一见就喜欢上了。
“喜欢吗?”聂楚风显然对顾倾城有一定的了解,从她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顾倾城对他挑的这份礼物很满意,“你给它起个名字吧。”
“恩,”顾倾城一只手逗着箱子里德小狗,一边歪着头想起什么名字好。
看着眼前这只狮子狗,不由让顾倾城想起前世的表兄项安世。前世,项安世也养了一只。不过,在宋朝,狮子狗不叫这么个名字,它被人称为罗红犬或是袖犬。当时,为了显示皇权的尊严,除了皇宫和王公大臣可以饲养狮子狗外,一般平民是不被允许养这种动物的,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那时候这种狮子狗广受王公大臣们的喜欢,甚至到了“随身携带”的程度,项安世一度出门时就把它放在宽大的衣袖内,外人根本看不出来。所以,狮子狗那时候还有一个袖珍的名字“袖犬”。所以,当时顾倾城也只能看着表兄每次在她面前大秀他的狗狗,自己眼馋的不得了却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养。
“顾忆罗,”聂楚风皱了下眉,他不喜欢这种被人忽视的感觉,很快在顾倾城发现钱又舒展开了,微笑的问顾倾城,“你想好给它起什么名字了吗?”
“这么白,就叫它小白好了。”秉持着今生养成的坏毛病,越喜欢就越欺负的原则,顾倾城一时心血来潮为这只可爱的狮子狗,起了”小白“这样一个恶俗的名字。(其实是我恶俗的喜好,哈哈。)还故意问聂楚风,“你觉得这个名字这么样?”
“”聂楚风嘴角抽了抽,侧过头咳了一下,“不错。”看见自己一向沉默寡言的黑衣管事诧异的眼光,聂楚风不禁狠狠瞪了他一眼,黑衣管事顺从的底下了头。
顾倾城笑了,她知道这是聂楚风的违心之言,但还是感到愉悦,有这么个小东西陪伴,确实让她心情大好。
聂楚风还贴心的一同送来了小白的窝跟用具,顾倾城让刘妈把这些东西拿到了她的房间里。
接下来顾倾城一边跟小白玩,一边帮聂楚风挑选礼物,最后聂楚风把那个绿翡翠镯子定下来当做送给邱婉默的礼物。
接近中午的时候,黑衣管事提醒聂楚风该告辞了,聂家下午有一个聚会,他必须早点回去做准备。等一会邱婉默从社区回来,如果在顾家见到他,一定会留他下来吃饭,到时候拒绝就不太好了。
“我送你出去吧。”等聂楚风要走的时候,顾倾城才想起来,好歹要进进地主之谊,起身要送聂楚风出去。
“不用了,你脚上有伤,还是坐着休息比较好。”聂楚风微微一笑,对顾倾城的这种健忘很高兴。他知道,顾倾城只有在两个人面前才会表现出她真实的一面,一个是邱婉默,另一个就是他了。
“那好,你就自己出去吧。”果然,顾倾城只是说说,就等着聂楚风说这句话。
“下星期见。”聂楚风眼里透着笑意,跟往常一样离开了顾家。
“汪汪,”聂楚风走了,顾倾城怀里的小狗发出像小猫一样的叫声,湿漉漉的鼻子在顾倾城的身上到处嗅着,像是渴了。
“刘妈,刘妈,帮我拿碗水出来。”顾倾城坐在沙发上叫着刘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