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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丈二的身躯却没剃个光头,这让陆巡觉得有些遗憾。

    陆巡摆弄着死去狼人的尸体,心中估量着,如果遇到狼人自己能有多大的胜算。

    尸体大致的外型与现实世界传说中的狼人相差不多,茂密的青灰色毛发,反关节的粗壮后腿,犬科动物标志性的长吻,一掌余长的獠牙,以及挥之不去的恶臭...

    说实话,陆巡打心底里是觉得狼人有些名不符实的,既然都被划做“人”的范畴了,多少也要有点儿人的样子,否则岂不是在质疑物种学说,质疑专家们的评判?

    而仅从尸体上暴露出的信息,除了可以直立行走,狼人似乎并没有太多与人类相似的特质。

    但仅是直立行走就可以划做人的范畴了么?

    要知道泰日天也是可以直立行走的...

    看着眼前一大坨尸体上的伤口,陆巡不禁有些咋舌,

    狼人身上刀剑砍伤的痕迹密密麻麻的,但真正造成威胁的却并不多,大多也只是砍断了一些毛发、破了层皮。

    茂密的毛发加上坚韧的狼皮组合起来就是一层天然的皮甲,寻常的刀剑很难破防。而即便是破防,对于一个四米来高的庞然大物来说,大概也不算个事儿。

    真正的致命伤是胸口的一处拳头大小的血洞,陆巡抬起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安东尼,应该是骑士枪造成的...

    枪相比于刀剑,很难说哪一个更强一些。

    但无论是东西方,普通士兵的装备大多都是枪,

    一来,一寸长一寸强,尤其是在战场上,不管再精妙的招式、套路基本上都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自是一枪捅上去,你还没碰到我人就死了,耍的再精妙也不过是个热闹。

    二来,当然还是造价便宜...

    毕竟是大批量生产的制式货色,不管什么兵器,性价比当然比不过只需要一个枪头的长枪。

    可如果只是小规模的械斗,尤其是步下作战,却很少有人会选择长枪作为武器。

    近两米长的枪身很容易会在近身留下大面积空当,对于敌人而言,这种空当也有另外一种称呼,叫做破绽...

    可如果是面对的是狼人这样的庞然大物,长枪的这点缺点就不明显了。毕竟一只四米高的怪物如果能近身,哪儿还会费力找你的破绽,一巴掌下去人都没了,有没有破绽基本上差别不大...

    反而长枪极小的着力点会使得破防变得更加容易,天然的长度又能避免离狼人的距离过近,而且一旦击中要害,就是一击毙命...

    看看安东尼和诺顿手中的骑士枪,再看看一众卫兵拎着的刀剑,陆巡满头黑线。

    难怪都喜欢招聘有丰富经验的员工,懵懂纯情的萌新虽然很帅、很可爱、很有内涵,但终究是没有什么卵用啊...

    四下看看没人注意,手指指甲疯狂生长,只是片刻就长出了七八厘米,朝着狼皮用力,虽然有些阻塞,不过还是很容易的插入了。

    但终究是没什么卵用啊!

    陆巡叹了口气,指甲慢慢收回,

    七厘米的小牙签即便再持久,终究比不过二十厘米的大口径随意怼两下来的舒服...

    先天上就输了啊!

    真是特娘的满满的怨念,

    原以为这尸鬼传承中充斥着怼天怼地的傲气,如果不是棒子国的传承,就应该是不错的血脉,敢情除了对克制人类,加上闪避高一点以外,竟然是一无是处。

    面对僵尸是这样,面对狼人同样是这样...

    陆巡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老王给坑了...

    随手拿起放在一旁的陨铁长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又怼了一下,

    好歹是陨铁锻造的,再怎么也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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