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那种在一颗孤独星球上相遇的相依为命的感情,到底是什么。
手足,还是年少的爱。
但他却记得很清楚,那天因为小王子痛哭一场的她最后抹干了眼泪跟他说,我是小王子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
他笑了,她说她是小王子,她撑死就是一颗小丸子。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
“那如果是你呢?”
“我不会走的。”
“如果是一场风暴……或者是流星撞到了我们的星球,我们分散了呢?”
她问得那么认真,眉心的胎记在月亮下像是一朵玫瑰。
他说:“那我会找到你。哪怕被毒蛇咬一口,我也会……回来找你的。”
她咧开嘴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却又皱起眉头说:“不要不要。千万不要。不要相信毒蛇。你想啊,我长得一点都不像玫瑰花,我没有玫瑰花那么好看,也没那么脆弱,我更像那只小狐狸,大红尾巴那种。如果我们走丢了,我会来找你的。你……
千万不能相信毒蛇。”
落地玻璃窗上倒影着他颀长的身形,江一凛忽觉得那倒影出来的人面目可憎,恨恨地将手里的酒杯砸过去。
希望再次破灭,他似乎已经太习惯这样的破灭了。
握紧的拳头青筋暴露,却在一声破碎之中又松懈开来。他颓丧地坐着,嘴角有个淡淡的苦笑。
“江一凛,你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而再次抬头,他仿佛看到那个看似体面却实则窝囊的自己旁边,又站着一个小孩儿。
那小孩儿脸脏脏的,眼睛却很亮,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卞小尘,那是被如今的江一凛尘封在过去的卞小尘,有时候,一凛会想,他得有多孤独啊。他将卞小尘和袁歆一起否认在过去的琥珀之中,却没能将他们绑在一起……
这让他想起十多年前的融城。当他再度成为一个弃子时,他一路奔波,走到袁家所在的院子的光景。
江一凛不断地回想这一段段往事,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即便否认了,也不要忘记。
那时候,9岁的卞小尘已经不记得,自己最初是怎么被人贩子拐走的了,他的记忆力着实算不上好。他想不起来自己亲生父母的样子,一点都想不起来。
他只是还记得,人贩子将他绑在后备箱里逼仄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也还记得那沾了辣椒水的皮鞭抽在身上的滋味,即便到后来成为江一凛,他的背上,还是有淡淡的伤疤。
于是他跑,不停地跑。幸亏他的亲生父母给了他一副从小就好的皮囊,人贩子也爱美丽,觉得把他这样漂亮的孩子弄残缺了挺亏的,应该卖个更好的价钱。
他被转手过好多次,从南到北,从北又到南,到后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在北方被拐的,还是在南方被拐的。
卞小尘这个名字,是后来他被转手给了一个男人后,那个男人随手给他起的。
那个男人信卞,是北方一座小城里的货车司机,几年前老婆难产死了,就此独身一人。买了卞小尘回来,算是图个老有所养。他出活是跑外地,常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卞小尘记得自己当时五岁,拿着他给的钱每天出去买吃的。那可能是他童年最安慰的两年时间。
直到有一回,那群他视为恶魔的人贩子又回来了,他们告诉他,他那个“爸爸”,死了。所以他又回到了他们的手里,成了再度利用的一个商品。
可7岁的孩子,可没四五岁的好卖了,卖不出去就去要饭,他幸免于“断手断脚”的灾难,凭着一张可怜巴巴的小脸,能要到足够的钱来保全自己。
风餐露宿,摇尾乞怜,四面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