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识到自己深处危机中后,白雪华更加坚定了抱紧了易星璇大腿的决心。
从第二天起,他每天早早地来报道,陪易星璇晨跑,打扫卫生,至于早餐,还是算了吧,他独居多年,厨艺也就入门水平,勉强能入口,还是不要在高手面前丢人现眼了。
他也把黑肚兜和白肚兜带上了,嗯,没错,这颇具喜感的名字就是他为两个转运童子取得,随意到极致,只需看肚兜的颜色就可以分辨他们俩。
转运童子一来,遥控器就被霸占了,两个在楼上打得热火朝天,时常让下面顾客认为易星璇在装修。
在被误会了数次之后,黑肚兜和白肚兜被揍了,败在拉斐尔的利爪之下。
人口失踪案仍在发生,监控器里找不到丝毫线索,而将香囊买给白雪华的老婆婆也不见了踪影,线索到此断了。
秦荀彧天天来报道,话也不多,一壶茶可以从下午喝到晚上。
职业原因,白雪华可以嗅到秦荀彧身上日渐浓厚的血腥味,他很想问他去干什么了,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他很害怕,秦荀彧给他的答案是他最不想听到的那个。
看似平静地过了半个月,白雪华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高中学校发来的,邀请他参加学校一百周年的校庆,极力欢迎他带家长参加。
白雪华冷笑,学校在打什么主意他不知道吗?他爸虽然早早地请辞了,但为人不错,在本市高层有不少朋友,影响力不小,他开口,很多事情可以轻松解决。
校庆啊。白雪华神情恍然,他很久没有回学校看过了,虽然他人一直在本市,没有离开过。
如今收到来自学校的电子邮件,他一时还有些想念。
但因为向晴天那件事,他害怕去面对。
白雪华突然想回去看看了,但他一个人不敢,索性还有易星璇这个“大高手”在。
此时咖啡馆才刚刚开门,没有客人。
易星璇站在柜台后面擦咖啡杯,神情认真无比,像是在对待一件无价之宝,可那确确实实是个普通咖啡杯。
白雪华想不明白,一个咖啡杯又什么好擦的。
不过,想归想,他没有胆子说出口。
爬在柜台上,白雪华努力瞪大眼睛,哀求地看着易星璇,此时的他,像只乞食的大狗。
拉斐尔在旁边霍霍磨爪,这个碍眼的家伙,居然占了他睡觉的位置,不可饶恕。
“易星璇,易前辈,马上就要校庆了,求你了,跟我提前去学校一趟吧。”白雪华双手合十,眼神诚挚无比。
易星璇继续擦咖啡杯,没有理他。
“易前辈啊,你就看在小的免费给你打工的份上,陪我去一趟吧。我一个人真的不敢去。”说白了,白雪华就是怂。
昨天脑洞开大了点,想到向晴天死后极度不甘,一心想找自己报仇,一直在学校里游荡。
于是,在他回到学校怀念过去的时候,直接将他给杀了,利爪穿心,干净利落,他瞪大双眼,死不瞑目地倒下了。
实在是太恐怖了,他做了一晚上的噩梦。
本想着不去学校,但他过不了自己的良心那关,他欠向晴天的。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不过是早与晚的时间问题。
易星璇不为所动,她非善人,也非恶人,与自己不想干的事,她很少去掺和。
易星璇放下咖啡杯,拿起另一个继续擦,却被白雪华一爪子按住了。
“易前辈……”哀求的话还没有说完,白雪华的举动可惹炸在旁边磨爪的拉斐尔。
他不爽这小子已经很久了,结果他竟然胆大包天的将自己的狗爪子放到易星璇的手上,简直是……
拉斐尔已经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