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林风已经想开了,但人类生来就是群居动物,任谁被排除在外心情也不会好的,圣人都还有无名之火呢,更何况是林风这个凡夫俗子。
再说,这十几天以来,林风一直是呆在家里疯狂的修炼,本来心里就已经积蓄了足够的压力了,又发生了这样的事,以林风的神经也感觉有点压抑,是以林风准备去外面散散心,缓解下心里的压力。
走在街头,看着这人来人往的繁华大都市,林风迷茫了,不禁问自己,自己有多少时间没有好好的看看这大都市了,如今看着这钢筋水泥的都市竟然感觉到有点陌生。
原先为了生活,一直忙着工作,一年到头没几天休息;现在更是,不但没时间休息了,连生命安全都没法保证了,妖魔可不会管你是穷还是富,是好人还是坏人,在妖魔看来,只要是人就是他们的食物。
今天这难得的休息机会,林风可不愿意随便找一个地方度过这美好的一天假期。是以林风准备去爬山,感受下大自然的伟岸和清静,洗涤下内心的压抑。
林风打车直奔离魔都不远的松枫山,山上景色不错,以松树和枫树为主,在这火热的季节,为人们带来了清爽,是以松枫山一直是魔都人的最爱,每逢假期必去的地方。
到了送枫山脚下,林风看了看高大的松枫山,感觉脚有点疼了,林风实在没想到这松枫山竟然这么高,目测差不多一千米啊,弄的林风开始有点怀疑自己决定爬山的举动是不是草率了点。
但看着山脚下络绎不绝的女性看着送枫山都没有叫停,而是直接爬山,林风都有点佩服了,女汉子啊这是,是以林风为了不让广大男性同胞们被女性看不起,只有咬咬牙爬了。
到了半山腰,林风实在是没力气了,一屁股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也不管脏不脏,都到这份上了,还还管脏不脏的问题啊,没有直接躺在地上就算林风意志惊人了。
看着从身旁经过的美女们,林风只觉大饱眼福,这夏天太热,又是爬山,是以女孩们都穿的很少,头上汗水滴滴落下,打湿了胸前的衣服,那胸前的一抹白色,直晃的人眼睛都睁不开。那长长的大腿,白的耀眼,让人不忍移开目光。
作为一条单身了十几年的汪,林风怎么可能拒绝得了这么大的诱惑,是以直接挣大了眼睛,眼睛都不乏的直直的盯着那让人热血沸腾的所在。
有的美女被林风这猪哥样盯着有点不好意思,直接狠狠的瞪了林风一眼,但还是有的美女看着林风的眼神面带喜色,似是为了自己的魅力而沾沾自喜。
林风不是一个厚脸皮的人,被这么多异性瞪了不太好意思了,是以低下头玩手机了。
“你好,帅哥,怎么称呼?我们没来过这松枫山,不熟悉这里,你可以带着我们一起爬山吗?”
面前突然传来一阵悦耳动听的声音,听见这声音的人第一时间肯定是会想到百灵鸟的叫声,清脆c悦耳c动人心魄。
林风也是一样,原来这世上竟然还有人的声音如此动人心魄啊,林风心里感慨的叹道。
连忙抬头回道:“我虽然是魔都人,但这送枫山也是第一次来,美女你要找我带路,我也是不认识。”话还没说完就被林风硬生生的改了。
只见此时站在林风面前的是一个穿着淡黄色连衣裙的女孩,看起来才二十出头,淡淡的眉毛,黑又亮的眼睛,细小的蛮腰,那白的耀眼的大长腿,直让人感叹这是上天造出的艺术品,有着让老天都嫉妒的资本。
也不怪林风会瞬间改口,毕竟美丽的事物总是让人心情愉悦,这不关乎什么欲望,只在乎欣赏美丽。
淡黄色连衣裙的女孩捂嘴轻笑道:“原来你也不认识啊,那打扰了,帅哥再见。”轻轻的走了,正如她轻轻的来,不带走一片云彩。林风忽然想到了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