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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行驶着。到和平宠物医院的时候,沈天奇正准备喊她下车,回头就看见副驾驶上的人睡得死猪一样,两个灯泡般的肿眼睛镶在脸上。

    手背上的重量突然减轻,她不适应地睁开眼睛。色彩清晰起来,是倾盆而下的暴雨,交响乐般的雨声冲刷着她的意识。林思雅顺着敞开的车门过去,沈天奇把外套丢给她,然后绕过来开门。

    短短十几米的路,却像走不到尽头一样。

    林思雅顶着黑色的外套,后脑勺刚好对着“fakekun”几个大字,鎏金的字体跟着她头发的弧度折射出不同的明暗。领子从上垂下来挡住了她的视线,脚底下滑不拉几,非常狼狈。

    他从后面赶上来,顺手就牵了她往里面走,并成功绕开了一个百分百让她摔成狗吃屎的水坑。

    医院内,狗儿子正睡得香,枕着自己的爪子,即便老爸来了也浑然不觉。医生领着沈天奇到隔壁去说明情况,林思雅留在原地,自习端详着狗儿子的伤情。缝针完的地方用方方正正的纱布包好,它的腹部随着呼吸有规律地起伏,显得安详而平和。

    她终于有时间进行回忆了,摸摸自己的手,又戳了戳脑袋上湿掉的外套,整个氛围都充斥着他的味道。那种洁癖的干净而清爽的味道,即便是在雨天和宠物店。

    天地间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隔壁的语音断断续续。

    医生叙述完狗儿子的基本伤情,放松地靠在墙壁上继续讲:“所以它恢复起来应该挺快,只是皮肉伤。不过最紧急的还是失血量太大,主要小姑娘太猛了,和死神抢狗抢赢了……遵医嘱,住两天院就能回去修养。”

    旁边宠物店员抱着一大袋狗粮走进来,看眼前这高大帅气的小伙子,不禁暧昧地笑了:“那小姑娘是你的……?”这小哥哥长的是真俊,搁哪儿都让人眼前一亮,特别是那种漫不经心的气质,尤其讨妹子喜欢。

    可惜名草有主,那小姑娘真是上辈子拯救了世界,这辈子才有如此福气。炸雷在空中裂开,霰弹般的雨坠落大地,他拉开门就往外面走,医生在后面喊:“要擦的药没拿完啊。”

    “可是她怕打雷。”小伙子还是没回头,“等下我进来拿。”

    林思雅的确是在打雷时打了个哆嗦。

    潮气顺着脚蔓延到全身,她不知道沈天奇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站到自己身后的。总之回头时,他就那样看着她,表情严肃,眼睛里的星光淡淡的。

    他就酝酿了一下安慰的话。

    她却好像又要哭了,眼泪随叫随到。可是狗儿子健在,呼噜很香。环顾四周,没有蜘蛛,无需惊吓。再打量她本人,四肢齐全,没有缺胳膊少腿儿。哭啥?

    “我……我……”

    “我开了你的阿斯顿马丁……”

    这句话出来时,沈天奇还以为自己幻听了。是我的车开到半路把你甩下去了还是它踩你脚了?林思雅语无伦次,说什么不该擅自进入一个洁癖患者的房间,不该打乱一个强迫症患者的床头柜,搞得像穷苦人家被卖到城里务工的姑娘。

    突然,“你干什么?”林思雅受宠若惊。

    沈天奇蹙着眉,正儿八经地告诉她:“做男人该做的事。”

    于是多年之后她还记得,在当天第十六道比□□还亮的闪电之后,她被反手扣进了沈天奇怀里。性命担保,是他先发制人,和她四处狂奔的鼻涕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就是那种小说里很有男友力的方法:搂住肩头,然后反手把人调换成面向自己的姿态,直截了当往怀里一按。如果沈天奇是肉,她是梅菜,那他们一定是天底下最和谐的梅菜扣肉。唯一的遗憾是她当时在为擅自动了别人几百万的车而内疚自责,没工夫细细品味衣物之下的肌理走向,不过尔后想来,结合实际体验,应该是有胸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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