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雅回到家中,只觉得精疲力竭。记者们如此咄咄逼人,怪不得采访不到假赛战队。刚冲了个澡在沙发上准备看电视,手机微信提示乒铃乓啷地就来了。
:下楼。
:干嘛?劫财还是劫色?
车子里的男人舔了舔嘴唇,望着电梯公寓五楼明晃晃的窗户,慢吞吞地在手机屏幕上打字。
:不巧,你两个都没有。快点下楼,我在街对面。
于是三分钟后,林思雅穿着肥而旧的白体恤,配一条同样皱巴巴的大裤衩子,出现在了街对面。她手里捏着手机,咬着唇伸长了脖子在找沈天奇。
绿灯亮了,她踩着那双因为跟不上主人脚步而拼命往后滑的拖鞋,大大咧咧地走过来,脑袋上随便绑了个丸子头,很符合当代肥宅少女的形象。
然而林思雅驻足,继续观望,人行道上干干净净,连哈士奇都没有,更别说沈天奇了。她歪着脑袋继续观望,萌生出一种被耍了的念头。该不会是骗她下来看笑话的吧?
正当她在心中把沈天奇问候了个彻彻底底时,面前的车窗忽然缓缓动了。纯白色阿斯顿马丁的车窗缓缓下降,驾驶位上的某个人正看智障一样看着她。
“你在干嘛?”沈天奇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有街边的青草地。
“我以为你会站在街上。”林思雅悻悻道,乖乖绕到车子另外一边,车门被从里面顶开,露出豪华的皮质座椅。她觉得自己像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勉强记得副驾驶要拴安全带,却怎么也不能扣进槽里。
沈天奇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伸出手扯着安全带的头头往里面轻轻一按,清脆的声响预示着安全带已经扣好。他踩油门的时候还不忘嘲讽一句:“肌无力?”
林思雅成功把话到嘴边的谢谢憋回了肚子里。
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言,只剩下引擎的咆哮声。阿斯顿马丁不愧是豪车,在下班高峰期拥挤的车流中灵活穿梭,像一道牛奶色的闪电。林思雅闷气生够了,偷偷去看沈天奇。他表情平静,真是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瞳孔里倒映着一簇一簇的高楼大厦,还有玻璃上映射出来的黄昏,熔岩般的色调呈现出一种颓败与冷然交织的景象。
“为什么是你来接我?” 她问,作为全队最金贵又最懒的队长,什么时候也承包这种司机的职责了?
沈天奇挑眉:“怎么,觉得是战队对你太好了?还是我对你别有用心?”哇这个人说话留点情面会死吗,林思雅翻了个白眼,虽然对方说的正合她意。
看她正经八百的表情,他好笑地说:“多虑了,全战队就我一个人有驾照。其他人来,估计带回去就是你们的骨灰盒了。你以为?”
他的声调上扬——“我想来?”
林思雅将信将疑地拱鼻子,继续问:“那为啥不喊司机来接我?”
“你傻吗?”沈天奇瞥了她一眼,有一种终止交流的冲动,“下班时间还指望别人不回家来接你?”然后他按开了锁,用眼神示意她下车。
还以为是因为她智商下线要被半路扔出去了,结果是吃火锅的地方在步行街里,必须从停车场步行过去。
此时正巧黄昏时分,夕阳波浪一样在城市里飘荡着,波光粼粼的样子美不胜收。周围成群都是人,本地的大妈在扇着团扇在散步,游客则是化着精致的妆容在拍照。
林思雅回过神来,看见沈天奇站在步行街的入口处,双手随意插在裤带里。即便是在大汗淋漓的闷热天气,他却神奇地一身清爽。搁那儿一站,小姐姐们回头率飙升。
他冲这边颔首,意思是让她过去。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可能因为颜值和身高差的原因,总有人对着他们窃窃私语,尤其是没有男性朋友在场的女性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