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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欺负她,只为了给她留下最深的印象。

    顾初烦躁的合上那本书,丢开。什么破书,瞎写!

    “最近顾总经理的心情很不好啊?”被他的怒气吓到的员工在旁边窃窃私语。

    “是不是因为董妮休产假的缘故?”大家还天真的以为那次在公司底下发生的两男抢一女事件是因为董妮呢。

    可怜的董妮又躺枪了。

    顾初敲了敲桌子,那些员工连忙打起精神与工作抗争起来。

    忙到傍晚,本来员工都以为这次又要加班了,没想到顾初从外面走进来,端着红茶把他们给放了。“你们要知道老板马上就要从国外回来看这个企划了,你们回家也要好好完成。”

    “是。”大家应了,难得早下班,谁也不想留着看他脸色,不到一会儿功夫办公室就空了。

    顾初敲着键盘,抬头一看,好嘛,真的一个人都没了,除了自己。

    他扭扭手腕,正要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目光又落到了自己早上丢开的那本书上。

    他一向笑意盈盈的脸面无表情,拿起书走到垃圾桶前,头也不回的丢了进去,把公司的灯全部关掉,大步走出。

    然而,没过几分钟,气喘吁吁的顾初又神情不爽地开灯从垃圾桶里把那本书捡了回来。

    翻开那页,他叹口气。

    要说顾初的前半生,真的是顺风顺水。虽然长得不像闻沉疴那么好看迷人,但是他性格好,又会讨女孩子喜欢,会交际,就没怎么被人排挤过,连工作时都是连升,所以才会压着董妮一头。

    唯一没得到的人,也就是高中时代喜欢过的水晨曦了。

    要问顾初有多喜欢水晨曦,他会直白的说在现实以下。

    就像当初他没追到水晨曦,就转移了对象一样,他很现实,也很懂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如果到了高三还追着水晨曦不放,恐怕他也不会考上好大学,也不会进来这个优秀的外企公司。

    可是要说他不够喜欢水晨曦,也不尽然。

    青涩的初恋倒是真的,他也从没想过伤害水晨曦。

    至于那时候,他在水晨曦退学时损她的那一段话,也是男孩的别扭心作怪。

    当他发现水晨曦退学后就很可能淡出自己的生活,甚至以后再也见不到面,他幼稚的想要让她永远记住他,即便水晨曦从来就对自己没想法,他也要让水晨曦记住——顾初这个名字。

    也是,那时候的男孩子懂什么呢?

    现在后悔也是有些的,不然他就不会在看到这本书的文字时这么烦躁。因为字字句句,都很像说的是他自己。

    他甚至都怀疑,自己那时候换个追求对象,是不是也是为了气气水晨曦呢?

    呵。在职场上风生水起,却在感情上一度被水晨曦无视,他也不知道他跟闻沉疴比到底差哪里了。

    要说社会地位,闻沉疴只是医生,为病人奔波。

    而自己是白领,哪里不比他强?

    要说颜值,他确实是拼不过,可他不觉得水晨曦会只看脸。

    到底是哪里拼不过闻沉疴?

    顾初永远也想不到,有这个想法的他就已经没资格与闻沉疴相提并论了。

    闻沉疴爱水晨曦是在她最艰难的时候,而顾初爱水晨曦却是在她最年轻自在光芒四射的时候一个陪着她度过最黑暗的时期,一个伴随着她青春的张扬

    两人在她心里都是美好的记忆。

    但,闻沉疴显然是她未来的全部。

    而顾初,只是顾初。

    一个错过了,而且还没什么值得惋惜的人罢了。

    千里之外的水晨曦被噩梦惊醒,在闻沉疴的怀里眨了眨眼,正要起床倒杯水,却被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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