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可当苏皇后得知自己那位青梅竹马的表兄顾廉被拘禁于天牢,再也忍耐不得,竟乘夜跑去探望,无巧不巧的,此事被一宠妃得知,借机进以谗言,诬陷其与顾廉旧情复燃,于是魏曜将苏氏打入冷宫,就连她后来验出身孕,也再没去看过她。
苏氏在这样恶劣的情境与郁卒的心情下,如何能安心养胎,生下一个面容酷似皇帝的男婴,便溘然长逝。而魏曜此时才恍然醒悟,原来他在不知不觉中已对苏氏生出真情,或者说,苏氏才是他的真爱,于是魏曜赐死了那名宠妃,渐渐荒芜政事,后来更是不断纳入新宠:无独有偶,她们的容貌皆与故去的苏皇后有几分相似。
至此,本书的内容宣告完结。大约原作者自以为这个故事十分感人,甚至在番外里颇为煽情的写到,寂寂的深夜中,皇帝常常会抱着一个骨灰坛温柔的泣诉着,低低唤它“心玥”。
然而苏心玥在耐着性子读完全书后,喉咙里险些便是一口老血喷出,只差骂道“你神经病啊!”这种情节是写给人看的吗?你他妈报复社会吧!
况且这算哪门子的祸国妖姬,比小白菜还命苦哩!现在的作者都是挂羊头卖狗肉,连书名都不好好取了吗?
可悲的是,现在她却被传送到了这个荒谬的剧情中来。苏心玥在得知真相的一刹那,起初内心是拒绝的,然后现在已经过去半月,她逐渐明白过来,自己已没有机会回去了,她能选择的,唯有适应眼前的环境。
其实细想想,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君主,男猪脚魏曜其实也没什么错。
他只是不爱她而已。
苏心玥不认为书中的关系是爱情,要是爱情非得虐得这样死去活来的,那她宁可不要。本来嘛,男人都是大猪蹄子,谁爱争谁争去吧,她懒得掺这趟浑水。
现在苏心玥取代了书中女主的位置,她当然得按照自己的方式走下去,恋爱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当然,苏心玥很有自知之明,她身为一介女流,当然也没法阻止魏曜践踏长安的脚步——他理应能找到另外一个可供利用的女人。到时新皇登基,朝中易势,她们苏家未必能有好下场。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能在死之前享受过一切,她便于愿足矣。
来呀,快活呀,反正还有好几年的光景。到时国破城亡,她宁愿选择自刎,至少还能得一个美名,流传百世——比起书中的女主岂止好了数倍,这可怜的女孩子,她明明什么也没有做错,却被冠以祸国妖姬的污名,真是倒霉透顶,可见渣作者和渣男主对她抱有多大的恶意。
苏心玥对着镜中的自己摇了摇头,心底更是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她不能重蹈前人覆辙,什么狗屁胃药,见鬼去吧!
停云的呼唤令苏心玥回过神来,她一边梳髻一边问道:“小姐,明日敬国公府的宴会您去不去呀?三殿下还等着您回话呢。”
是了,她倒忘了这茬,宴会就在明日,那是她与魏曜的初见。苏心玥寻思着:避开或许是个办法,可是要不着痕迹,不惹人猜疑,又太困难了些。
罢了,她活着是为自己开心,要是因为那人畏首畏尾,那便失去生存的价值了。苏心玥灵巧的将一串红石榴耳坠穿到小巧莹白的耳垂上,闲闲说道:“去,当然要去。”
既然是大庭广众之下,谅那人也不敢怎么样,况且敬国公府乃百年世家,在京中威望不浅,各家的贵女都会出席,要是见不到她的人影,保不齐会编排出什么谣言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大不了将魏曜当成一条狗,不理会他就是了。
停云答应一声,因寻了几匹衣裳出来,洋洋洒洒的在榻上摊开,皆是质料精美,瑰丽非凡。
她指着一件荔枝红的襦裙,很有主意的提议道:“小姐肤白,不如就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