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婉一向是有专人暗中保护的,她长这么大从没出过事。我也很想知道,你们青帮是出了个多么有本事的人,才能把我的宝贝孙女掳走,当作和我谈判的筹码。”
柳应龙忍不住露出一点得意之色,“余洋,你告诉林董事长。”
方才举着手机的年轻人闻言收回了手,他两手交握,摆出一种很恭敬的姿态来,对着林曼殊道,“我们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小角色,顶多处理一下明面上跟着的便衣保镖,至于暗处的那些……包括林氏旗下各大连锁品牌的眼线……只能靠林小姐自己甩开了……”
“你说什么?!她怎么会……??”林曼殊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摇着头,“那么多暗线,她怎么可能全都知道?”
余洋并没有因她的焦灼和质疑而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他的语调也平平的,漠然得像一台没有感情的科学仪器,“你们林家养的鹰犬,自然是你们自家人才懂得教她怎么防备和驯化。”
林曼殊却突然安静下来,明明所有的打击都没能击垮她,一个呼之欲出的名字却似乎要把她的精气神儿全都抽走了。
“振华……”声音出口的一瞬间,她的肩膀似乎突然塌了下去,方才紧握着身边男人的手像是没了骨头一般从男人的手中滑了出来,“你果然还是恨我,恨了我一辈子……”
郝振华看着她颓丧的姿态,一时忍不住地伸出手去,那只手却在即将摸上她头顶的一瞬间止住了,他缓缓收回了微微颤抖的布满老茧的手,“曼殊,放手吧。”
林曼殊低着头沉默良久,突然道,“你们跟我来吧。”
余洋这才发现她是坐着轮椅,郝振华推着她走在前面,余洋和柳应龙跟在后面。
林曼殊絮絮说着什么,那声音像是来自很遥远的年代,裹挟着一股压抑了几十年的霉味儿。
“那个时候祖辈早就没落了,我们林家什么都不是,我林曼殊也是一无所有——别人家的女儿能含着金汤匙出生,整天穿金戴银、涂脂抹粉,不知道生计为何物。而我们家的女儿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端着贵族的架子挨饿。”
“我父亲总是做白日梦,希望我们姐妹能嫁入豪门,帮林家东山再起。他不知道从哪儿听说魏家老爷子喜欢年纪小的雏儿,就巴巴地把我送了去——魏家给了他一笔钱,留了我几天,就把我送回去了。”
“我父亲不知道缘由,就没再有什么动作。但是我知道,那时候我才十六岁,魏老爷还是嫌我太大了,留我不过是图一时新鲜。我回到家里,更是一无所有了,我父亲只当我是个废物,连带着其他人也看不起我,我常常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死人。”
“后来赶上了什么新思潮,林氏虽然是个没落的贵族,但我父亲还是省吃俭用、砸锅卖铁,请来了一个家教先生——振华,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我之所以活下来,就是为了看你这一眼,这辈子能认识你,让我受再多的冷遇也值了。可惜你和我所有的家人一样,只喜欢我的小妹素芬,你对她和对别人总是不一样的。”!%^*
“她生性单纯善良,是那个冰冷的家里唯一愿意与我亲近的人。但她太傻了,我给她一块五仁月饼,她就瞒着所有人跟我走了——她很干净,长的也好看,那时候才不过十岁,魏老爷很喜欢她,后来甚至要娶她……我父亲那么宠爱小妹,最终也没问过她一句愿不愿意,就把她卖给了这个大她三十几岁的老爷子。”
“魏家公子有出息,混成了开国的功臣,林氏作为亲家,自然也是水涨船高,我父亲靠着卖女儿攒下的本钱和人脉,创立了林氏集团的前身。而我用尽了手段,让你不得不娶了我……可是这么多年以来,你甚至从不以我丈夫的身份自居。”
“表面上是你入赘林家,你嘴上说配不上我,可我分明愿意把整个林氏都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