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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沅君随手翻了几页,朝着下头的同学们问了起来。被方才那学生搅了自己的好心情,陆沅君也懒得与他们寒暄,开口语气不佳。

    “taterfowl!”

    陆沅君低着头,底下座位上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讲到致水鸟了呀?”

    陆沅君快速的翻起了课本,试图找到这一页。

    但找着找着,她好像听到了笑声。

    抬头一瞧,底下的几个学生正捂着嘴窃笑个不停,满脸满眼皆是嘲讽。

    陆沅君立刻回过神来,把书本一合,扔到了地上。

    “致水鸟,布莱恩特。”

    窃笑的学生住了口,将捂着嘴的手放了下来。

    讲台上这位年岁与他们相差无几的女教授,似乎有点本事,并非如穿着一般庸俗。

    “是姓季的在英国文学课上讲美利坚的诗人么?”

    陆沅君拿过自己的小包,伸手往里掏了掏。

    “抑或是说,你们在笑话我?”

    沉默。

    陆沅君的手一刻不从包里拿出来,底下的学生便一刻不敢说话。别的教授上课要钱,这位陆小姐掏出枪来,可是要命的。

    那日从教室离开的学生们都去打听过她的来历,陆司令的独女。陆司令虽然死了,可军阀的女儿仍旧叫人不敢小瞧。

    “算了。”

    陆沅君什么也没拿,空手从包中伸了出来,走到了黑板前,捡起一根粉笔。

    “那就讲致水鸟好了。”

    “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诗,托物言志。”

    陆小姐将错就错,干脆在英国文学课上讲起了美国文学。

    “诗人,古今中外都是一套路子。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刘熙载的艺概里头说,咏物隐然只是咏怀,盖个中有我也。就是这个道理。”

    陆沅君捏着粉笔的手上下飞舞,写下了几个关键字。

    “布莱恩特这个致水鸟吧,是借水鸟说自己不知该归向何方……”

    讲着讲着,她回头瞧了一眼,座下的学生们没有一个在听的。

    陆沅君将粉笔扔到地上,干脆便不讲了,转身回到了讲台旁,半边身子斜靠在上头,眯着眼睛往学生身上瞧。

    “怎么?致水鸟可是你们要听的,这会儿怎么没人记笔记啊?”

    学生们依旧沉默,谁也不敢搭话。

    陆沅君走下讲台,停身在了最近的一位面前,指关节敲了敲他的桌子。

    “说说。”

    这位被陆沅君点到的学生,是个县里富户家的大儿子。光是考上冀大便已经费了老劲,再没有别的精力来进学了。

    反正他毕业后回老家,还是春日里管着长工播种,秋日里管着长工麦收,也就是为了说出去好听,上过大学而已。

    难不成还在地头给长工讲英文诗啊?长工也得乐意听不是?

    故而这位学生梗着脖子道出了实情:“枯燥,英文没求意思。”

    陆沅君听了,环顾众人:“你们也是这么以为?”

    众人点头,季教授光让他们背背背,哪里能有趣味。

    陆沅君摇摇头,半蹲下身,捡起那根她扔下的粉笔,重新走到了讲台旁。伸手几笔勾勒,画了一个唇型。

    又在里头涂满了颜色,因着陆沅君站在那里,这简单几笔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点过绛唇的女子来。

    任何一门语言,都有它独特的魅力,比如……

    “这个型的上唇峰,各位看看像什么?”

    漂亮女先生提问了,还是一个与学习毫无关联的问题,学生们终于来了兴致。

    这个说像山,那个说像驼峰,一时吵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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