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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路易熟门熟路的进到老爹的小酒馆里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来那个正得意洋洋的站在他面前的壮汉。

    那个平日里一向头发胡子乱蓬蓬,衣服裤子脏兮兮的老爹竟然破天荒的洗干净了他的头发和胡子,将乱七八糟的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服服帖帖,还把那一部从不打理的胡须也修剪得整整齐齐,不但用了发油和须膏,似乎还喷了香水。

    至于身上,老爹穿了一身洁白如雪的新衬衫,外面套一件黑色的小牛皮马甲,下面穿一条宽松的细棉布长裤,蹬一双高筒长靴,提一条乌黑油量的手杖,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还各戴了一个金灿灿沉甸甸的大戒指。

    目瞪口呆的看着突然间一副阔佬模样的老爹,路易愣了半天才终于想起来打招呼:“嘿,老爹?你这是要去相亲。”

    “滚蛋滚蛋滚蛋!”爱德华没好气的挥挥手,越发觉得该死的衬衣的领口勒得他无法呼吸了,“不是为了你这小混球,老子用得着折腾成这个熊样?”

    路易怀疑的挑眉,露出了笑容:“领养孤儿的事儿?”

    “废话!”恶狠狠的瞪了那个小混球一眼,爱德华开始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你以为你接下来是要干什么。买几个蛋孵小鸡吗?那可是七八个孩子,你以为随随便便就能领走?”

    停顿了一下,老爹看了看周围,稍微压低了点声音:“这事儿名义上是我要收一批学徒,暂时放在你那里寄养,明白吗?不然,你以为就凭你,人家会放心把自己乡亲、邻居的孩子交给你?”

    听到这话,路易也是嘿嘿一笑:“嘿,昨晚我还在琢磨这事儿呢,老爹早就替我想好了啊。”

    得到这样的恭维,爱德华“哼”了一声:“知道老爹为你好,以后就听话一点,少惹我生气。”

    说完,不给路易惹自己生气的机会,爱德华直接一挥手:“走吧!”

    路易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怀疑的看了一眼酒馆里面——因为之前那场惨痛的事故,这边损失了很多人手,以至于生意也冷清了下来,眼下酒馆里只有老实人巴乔和赫尔兄弟那两伙人:“您就这么走了,酒馆里的生意不要紧吗?”

    装扮阔气的大佬看了小混球一眼,哼了一声:“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如果路易反驳,那么爱德华就可以借机再次尝试一下劝说对方加入盗贼公会的事情。但路易只是微笑着耸肩摊手,然后跟上——这让爱德华只能重重的又哼了一声。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离开酒馆之后,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两人背影的巴克才看想一旁的同伴:“你听到他们说的话了吗?”

    老实人老实的笑着摇摇头:“离得这么远,我怎么可能听到。”

    停顿了一下之后,他又接着说:“不过,我到是正巧看到路易的嘴型了——可能和领养孤儿有关。”

    “领养孤儿?”巴克皱起眉,咂摸着这简短的信息,判断着真伪。聪明人和聪明人之间的合作最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大家都太聪明了,所以如果不花心思去相处是无法长久合作的,可太花心思又太累。

    不等他弄清楚巴乔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弗洛恩已经嘿嘿的笑了出来:“嘿嘿,他自己就是个孤儿,再领养一帮子孤儿,他这是要把修道院变成孤儿院啊。”

    然后,老实人再次笑了起来:“你觉得,是路易想要领养孤儿?”

    弗洛恩瞪起眼,忍不住又生气起来——每当老实人这么笑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可能有说错话了。这该死的混球明明奸猾得很,却不知道为什么有个老实人的绰号,真是蠢透了:“难道还能是老爹想要领养?”

    巴乔再次笑笑,并没有说话。

    “那还真不好说。”

    听到同伴的话,老实人也皱了下眉:“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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