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意是个很奇怪的东西。
先前一刻,让人困得要死,使劲告知自己打起精神,却怎么也抵挡不住沉重的眼皮。
经过先生的打岔,从屋里出来后,头生睡意全无,夜风吹过,感觉神清气爽。
所以他准备去找傻大个,提醒他一下。
经历过这么多事情,聪明的人都知道,战场上遇到危险的时候,刚刚放下锄头的流民们是指望不上的。
上次如果不是官兵们毫无士气自行溃散,王二除了身边几个老兄弟,竟然都组织不起来愿意冲阵的队伍。
面对官兵的弓矢箭雨,上千人的流民青壮胆气全无。
所以王二用老兄弟们组建了一支三十多人的破阵队,在澄城和上次在战场上获得的甲胄,全部分给了这支队伍。
给的是最精良的兵器,每日两顿干饭,一个月还有三四钱银子的钱饷,每次开拔还会另有奖赏。
俘兵们也说了,这武备和待遇已经不下于嘉靖年间总兵们的家丁了。
唯一欠缺的,就还是阵仗的训练,一个个看上去人高马大,有经验的老兵伍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还是新兵。
傻大个不光个子高,还有一身的武艺,又是种光道推荐,算得上自己人,也被王二收入了破阵队。
进入了破阵队,地位在营地里直线上升,就算和傻大个有龌龊的十狼小个子,也不可以随意挑衅,算是解除了一个麻烦。
不过就担心傻大个以后打仗的时候,不顾形势只会埋头往前冲,按照道理来说军人就应该如此。
但谁让人有七情六欲亲疏有别,谁也不愿意自己的身边的人做这种人。
头生找到傻大个的时候,傻大个正捧着一副盔甲笑的合不拢嘴,一点也没有发觉有人靠近他。
“不许动。”
“生哥儿你来啦。”
傻大个毫无惊惧,一脸高兴的回头。
头生愣了愣,“你怎么知道是我?我都压低了嗓子。”
“能让俄毫无警觉的靠近俄,除了实力能碾压俄的师傅,就只有能让俄相信的人。”
“吹牛,按照你的意思,整个营地都没有人强过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头生虽然羡慕的很,前世哪个孩子没有一个武术梦?特别八零后这一代,记得小时候看了多林寺这部电影,好多小伙伴向大人们吵闹着要去那里学功夫。
但是看到整个人都一股嘚瑟劲的傻大个,忍不住讽刺道。
听到头生讽刺的话,傻大个没有不开心,更没有被揭穿的不好意思,反而更加自傲。
指了指面前一副甲胄,示意头生看。
甲胄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不少地方已经磨损,颜色也成了灰青色,腿裙布面丝线绣的图案都已经脱线看不清。
这些一点也不重要。
外面一层的锁子甲完好无损,看得出原主人非常爱惜,搭在上面的卡簧腰带也还完整一尘不染。
蟒袍虽然打了一些补丁,却很干净,哪怕颜色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色彩。
傻大个拿起地上的铁盔带上,神气的抬起脚靠近头生的眼睛,脚上穿的靴子,上面裹了一层铁网。
“这叫做矮鞑靴,上面的叫做卫足,怎么样?神气不神气!”傻大个装模作样的走了几步,就像一个炫耀自己心爱玩具的孩子。
“不就是一副盔甲么,有什么大不了的,营地里又不止你一个人有。”头生真被这家伙膈应的不行,一副盔甲就让他嘚瑟成了这样。
傻大个鄙夷的看了一眼,神态明明白白的告诉了头生,他就是在鄙视他孤陋寡闻。
“别人都说了,这是武官的甲胄,你看看这靴子,只有军官才能穿,普通的士兵只能穿步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