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少好久不见!”
这人似乎眼睛一亮。
“我去,我都忘了我过来找你的!晚上一起去吃火锅!”
话说自打上次打了陆轩以来,余洋心里一直过意不去,一来陆轩没有上报给学校,二来陆轩也没有找人报复回来,倒让他觉得自己太小气了。殊不知陆轩是真的找不来人,初中要好的那几个朋友要么出国要么去了省里的重点高中,要真说起来,陆轩不过是看着像默不作声杀人于无形,其实内心比谁都简单善良,更像是在班里的一角坐看云起云舒,淡然得很。
“好啊,我看校门口对面那条街的就不错。”陆轩看起来心情不错。
“成,那就定了!”
不知不觉中陆轩交到了他高中时代里的第一个朋友,虽然有点晚,但却是陪伴了他最久,也是最仗义的朋友。
或许是外面太冷,或许是办公室里太热,玻璃上的水汽铺了一层。我一层一层地擦掉,然后又一层一层地铺满。好像怎么擦也擦不掉,怎么去看也看不清。我像站在世界之外的神,却不巧,我是一个资质尚浅的那一个,我可以看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景,花草树木,可以感知到家的方向,可以欣赏学校每一处的风景。但是唯独擦不掉眼前的水雾,因为我在的地方太暖,而外面的世界太冷。
皱着眉,用手用力地捶打着,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沈老师,最近看你总是不舒服,头疼吗?实在不行去医院看看吧。”身后的同事递过来了一杯热水。
“我没事,可能是最近有点累,休息休息就好了。”腾起的水汽模糊着我和这间办公室,和这些同事的距离。我用手摩挲着眼前的绿萝,吹也吹不散的尘土印上了我的指纹,“这尘土真好看”。
陆轩说,“沈亚做我女朋友吧。”
没有断句,一口气说完了一句话,然后两只眼睛定定地看着沈亚。
没有说太多的表白,没有试探和期待,如果非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应该就是“视死如归”吧。
没有等沈亚回答,陆轩缓缓地又补上了一句,“你要是不愿意,要是不愿意我也没办法。”陆轩自问自答一般,似乎忘了去听沈亚的回答。
“嗯。”沈亚手里写着字的笔并没有停下,唰唰写着的声音似乎故意和心跳同步。
“嗯?”
陆轩一脸的问号,旋即走进两个人的氛围里去了。
摩羯座的陆轩一字一顿地回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如果再幼稚点下一句估计就是“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可是世间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呢?肝细胞的寿命只有五个月;味蕾一般只需要10天到2周便会自我更新一次;肺表面细胞的寿命大约是2到3周;骨骼10年更新一次;2一4周皮肤表层便会自我更新一次所以说啊,人体似乎总是处于变化中的,人又会有什么例外呢?
正是因为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所以陆轩更应该庆幸当时只是口头协议,不然一个失信,一个失约,两个人赔偿给对方的都会倾家荡产。
但是神经外科专家约翰·瓦德莱还说过,能持续终身的大多数细胞是在大脑中发现的。“我们的脑细胞约有1000亿个,出生时数量已固定,我们大脑的大部分不会随老化而自我更新。”
一战成名的故事告诉我们,很多时候成就的可能是两个人,敌我双方,只有胜负之分,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或者说根本没有胜负之分。
余洋打了陆轩,陆轩落败,当然,余洋人多势众胜之不武,陆轩赢得了余洋的“刮目相看”,余洋又多了陆轩这个朋友。两个人倒都没有损失什么,甚至可以说是收获颇丰。
果然,说吃火锅就吃火锅。对于对吃饭有着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