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禾麦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
“张捕头身手潇洒的很!我原本以为他都不会出手帮我呢,这次,到算是我欠了他一个人情。”禾麦说。
“是应该好好谢谢他,”六郎沉吟了一下,“明日我随你去晓市时,要当面谢谢他才是。”
禾麦笑道:“你若谢他,莫不如应了他的比武邀约,他惦记的很!”
六郎却似乎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转而去问禾麦今天来摊子上找茬的那批人是谁。
禾麦想了想,“只知打头的是李黑苟,事先我便从长安那儿听说了。长安很义气呢,早早便来给我通风报信,不过我没走,很想会会这帮人是什么模样。”
“下回遇见这种事情,不可再往上冲了。”六郎沉声说,“就算你再怎么气不过,身旁没我,凡事也要三思才行。”
禾麦见他面色沉着神情严肃,知他不是说说而已,赶忙认真地点头应了。
没一会儿功夫,六郎又要出门,禾麦忙拦下他,“你刚回来,这又要去哪儿?”
六郎冲她笑笑,“一点工活上的事儿,今晚不必等我,你先睡,明早我便回来了。”
工活上的事儿那就是又要去李家庄了?
禾麦心里泛起一股不舍的感情,想要叫六郎回来,莫再去了。
可她深知六郎是去办正事,她又怎能那样任性?
这一晚上,禾麦身旁没有六郎的陪伴,入眠的极慢,觉也极浅,早早便醒了。
醒来,映入眼帘是六郎带着青色胡茬的面庞,浅眠在她面前,身上的外衣还没脱去,想来,是怕惊醒她,才这么和衣而睡的。
禾麦刚想轻手轻脚地下地,却瞧见六郎的袖口染着的那一小块血迹。
六郎受伤了!?
禾麦心里咯噔一声,忙四处打量起六郎的身上来。
衣着整洁平整,除了袖口的血迹,没再有其他的污渍。
可这块血迹来的突然,飞絮状的血迹,还是呈鲜红色的,应当是从旁的地方溅到六郎的身上的。
昨儿下昼他回家来的时候,袖口分明是干净工整的。
只一夜的功夫,他袖口平白无故多了一道血迹,是哪儿来的?
禾麦狐疑地瞧着这块血迹,心中疑惑大盛,六郎,昨晚到底做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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