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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啊,离开就离开呗,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你离开韦恩家,你也是杰森啊,又不是变成了其他什么人。我能有什么想法啊?”

    这一类的话,杰森好笑之余,又感觉心里一阵温暖。

    他知道的,那傻妞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其实从心里并不赞同他现在就离开布鲁斯。他羽翼未丰只是其一,再者,那傻妞可是个一直活在家人的呵护和宠爱中,坚信亲人之间没有隔夜仇、不会存在真正隔膜的小公主啊。

    可,他有他的信念和坚持。

    他和布鲁斯之间的问题就存在于,他一开始将布鲁斯当作自己的目标,像信仰神明一样信仰崇敬着布鲁斯,将他的原则奉为圭臬,完全不经思考的就全盘接受他的做法和信念。

    可近一年来,在无数次的巡夜和抓捕罪犯的过程中,他经历了越来越多的事,也因为这些事一点点的成长。

    因为布鲁斯太过强大也太过耀眼,他的光辉就像一个蛋壳,将他紧紧包裹在里面。而这些事,就是敲开这个蛋壳的石子,逐渐打破他对布鲁斯的盲目听信,并开始学会自我思考。

    也因此,他对布鲁斯的信仰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动摇。

    哥谭这个地方,打从根子里已经烂掉了。哪怕有蝙蝠侠的威慑,犯罪活动有所减少,犯罪率却依然居高不下。几乎每天都在陪着布鲁斯夜巡的他,更深刻的了解了这个城市的罪恶。

    因为很多官员和犯罪分子勾结,司法体系形同摆设。很多罪犯,哪怕今天被他们投进了监狱,明天依然能够用金钱开路,用人脉搭桥,然后获得减刑甚至不判刑的机会。

    哪怕是公认守卫最森严的阿卡姆,小丑他们这些穷凶极恶的疯子恶棍,也不是进进出出,如同家常便饭?

    说起来,本来,他对布鲁斯“不杀原则”的信任就处在了摇摇欲坠、岌岌可危的边缘,而给了它致命一击的,就是小丑刚刚做出的这件事。

    生死之间,他突然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如果在第一次抓到小丑的时候,布鲁斯就杀掉了他,那么,那些后来因为他一次次的对蝙蝠侠的发出挑战、一次次在他疯狂的游戏中死掉的人们,应该大部分都还好好的、按部就班的过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坏人之所以还能做坏事,就是因为他还活着,不是吗?杀掉这些坏蛋,就意味着能拯救无数个会被他们害死的好人。

    既然司法已经糜烂至此,既然上帝已经彻底放弃了这座城市,那么就由他来化身规则,对这些恶徒做出最公正的裁决——为了更多的好人,结束掉他们的生命。

    以杀止杀。

    这才是他想行的道。

    为此,他哪怕手染鲜血、身陷深渊、终身都只能沉沦于黑暗再不见丝毫光明,也绝不后悔。

    但这些想法,那个傻妞不必知道。她本就活在最灿烂耀眼的光明里,就像是那朵被小王子细心呵护的玫瑰,只要负责美丽负责开心就好。

    她不必背负沉重,也不必被污糟的现实所困扰。

    而他,只要她能一直像现在这样幸福,只要能看到她的笑脸,哪怕身在冰冷黑暗的深渊,应该也能感受到足够他不迷失自我的光明和温暖了吧?

    这就足够了。

    当然,如果有机会,能把这团温暖而不刺眼的光团捧在手心的话,就更好了。

    东方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想到这里,杰森唇角微微一翘,勾出个又温柔又狡黠的弧度。

    他闭上眼,在脑海中勾勒出苏珊娜的模样。

    傻妞,你刚刚可是救了我一命呐。上帝保佑你对东方文化多点了解吧。

    ***

    又在家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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