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巧啊,你也住在这里啊!”林瑾惊讶的说道,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碰到她。
“对亏了上次的一场意外,要不然我也不会见到你先生。”
意外?林瑾听得一头雾水,旁边的顾宸尧解释起来。
原来有一次顾宸尧出来遛狗的时候,本来好好地在路上走着,突然球球变得非常兴奋,他以为球球是想挣脱束缚自己去玩,就没有太在意,就只是拉近了手里的遛狗绳。
就在这时候他手机铃声响了,他低下头掏手机的时候,一个不注意球球就飞快的跑走了。
潜逃了?这还了得,他连电话都顾不上接了,直接迈开长腿追了上去。但是他两条腿总比不上四条腿的球球,拐个弯之后不见了踪影。
他着急的在整个小区呼唤着球球的名字,结果在小区的另一边遇到了同样在找狗的女孩儿,虽然她带着帽子,但是露出来的几缕银色的头发还是迅速吸引了他的视线。
他跑过去向那个女孩儿询问有没有看到球球,形容了狗的样子之后,两人才发现他们的狗品种一样。
走近了,顾宸尧才发现这个女孩儿的瞳孔也是颜色非常浅,意识到她的一头白发可能是因为生病。但是他没有表现出对她外貌好奇的样子,邀请她一起去找狗,结果两个人在小区的儿童游乐场里找到了玩的正欢的两条萨摩。
要不是有这女孩儿在,他估计都分不出来哪只是自己家的那条笨狗。
这还没到春天呢,你怎么就着急的找小母狗了呢?回去的路上,顾宸尧一直对球球进行口头教育。
听完顾宸尧的讲述,林瑾明白了他说的帮别人找女朋友,原来是帮球球找小母狗啊。
两只半大的萨摩才不管大人在讨伐它们的调皮,耳鬓厮磨玩的十分开心。
“你叫什么名字啊?”既然两个人早就打过照面了,她就问了女孩儿的名字。
“叫我小可就好。”女孩儿还是一副礼貌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林瑾总觉得她有一种淡淡的疏离感。
她看着小可淡色的眸子,和精致的脸庞,心里十分可惜,若她不是白化病的话,肯定是一个十分开朗漂亮的姑娘,肯定也会有很多男生追。
三个人看着两只狗玩了一会儿就告别了,往前走了一会儿,林瑾回头,看到小可站在二楼的阳台上,那只白色的萨摩乖巧的卧在她脚边。一头白发竟然让她有了一种独特的气质。
“她是一个人住在这里么?”林瑾好奇的问道。
其实顾宸尧原本也是不知道的,只是他有一次无意间在家里提起,曼妙就向他讲了一堆,这些有钱人家的保姆空闲时也会聚在一起讲着主人家里的八卦。
小可的家里不是做生意的,但是据说父亲是非常高的官,后来她父亲飞黄腾达了之后,就抛弃了糟糠之妻。
听到这里,林瑾心里已经默默地开始鄙视这个高管,抛妻弃子啊简直是!
“后来她父亲就在这里给她买了一套房子,让她住在这里,哦对了,还有她上初中的妹妹,只不过在住校,一个月才回来一次。”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是不是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一直在跟她聊天?”
顾宸尧马上举着双手对林瑾发誓:“冤枉啊,这些都是听曼妙讲的,知道你爱听八卦嘛!”
“谁说我爱听八卦了!”林瑾举着小拳头就要追着顾宸尧打,他也装着样子逃跑。林瑾一下子跳上了顾宸尧的后背,要他背自己回家。
顾宸尧背着她慢慢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说道:“你就不怕被狗仔拍到嘛,明天我们就上头条了。”
林瑾不屑的撇撇嘴,说道:“你现在是一个已婚的男性了,而且你已经二十七岁了,马上就步入中年了,狗仔怎么会放功夫在你身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