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买菜的时候看到了林万海,才知道原来他的女儿都已经一岁了。之后不久,周宁远也结了婚,还邀请了林万海。在整个婚礼的过程中,林万海只感觉事情的发展有点莫名其妙。他看着身着红色旗袍,头戴大红花的周宁远,在旗袍的包裹下,展现出婀娜的身姿,他的内心深处竟然有些隐隐作痛。这种情绪出现得毫无来由,从林万海认识周宁远的那天开始,她俩谁都没有表现出过多的私人感情,但是婚礼当天晚上,他却喝得烂醉如泥。两人在半年后开始藕断丝连。
“嫂子还好吧。”周宁远踏着轻快的步子问道。
“她,还行吧,好坏能咋地,一个工人,又没有学历,头脑又简单,家庭妇女一个。”
“听你的意思,好像跟嫂子结婚委屈了你,以前我可没发现你这么自负。”
“这不是跟你说吗,又不是外人,我信得过你。”
“那还真是我的荣幸。”周宁远笑着说,“不过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你这种思想很危险,你可才结婚没几年。”
“我知道,我知道。”林万海不耐烦地说,“我现在有点后悔跟你说这些话了。”
“说出来倒也不是坏事,总憋在心里,早晚是个事。”
天色将晚,故宫的建筑增添了一丝阴森的气氛。林万海和周宁远虽然都不迷信,但也不喜欢这种感觉。正巧周宁远也到了下班时间,于是林万海陪周宁远回了单位,取了公文包。两人的家都住在工业区,便一同乘坐公共汽车回家了。
几十年后,不知林万海回想起自己当年的决定,会不会感到后悔。论仕途,他可是要比林万福强多了,他有大学文凭,有技术,厂长很看重他,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林万海很有可能被提拔。但是他觉得自己不是那种能够忍受靠耗年头来提升自我的人,他想有钱,想发财,想管理自己的员工,想成为那种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的人。他有很好的商业头脑和超前意识,他预示在不久的将来,社会将变成一个金钱至上,利益至上的社会,人们将崇尚拜金主义,羡慕那些住大房子,雇保姆,经常下馆子的人。他把一切都看透了,然而他并不想成为那种人,他要做比那种人站得还要高的人,他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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