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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晟腹黑的说道:“只要歌儿喜欢,我便不告诉他。”

    夜轻歌抬起了头,真有这样坑兄弟的?“喜欢,所以,这东西从现在开始就是我的了哈?”

    只见她紧紧的把千丹方抱在了怀里,现在就算南宫晟反悔她也不会还了,谁来都没用。

    “都是你的,没人敢抢。”南宫晟觉得,这女人护“书”的样子简直可爱极了。

    “歌儿你看,这是什么?”

    接着南宫晟又从储物戒里把那把匕首给掏了出来,原本他就想着炼好后马上拿来给她,可这人儿却跑来了雪山,所以就只能拖到现在了。

    “这匕首,好美。”

    匕首放在掌心,夜轻歌仔细打量,细细抚摸着那图腾上的纹路,真是越看越喜欢。

    匕首长约三十厘米,通体暗红,匕首柄上刻着一只凤凰,凤凰张开双翼,羽毛惟妙惟肖就像真的一样,在凤凰的怀里有一个姑娘,姑娘长发及腰,她的双手紧紧搂着凤凰的脖子,长裙随风飘扬。

    匕首是攻击速度最快的武器,几乎出拳有多快,匕首的出击速度也就有多快,没有任何其他兵器可以和匕首相提并论。

    匕首分正握和反握,这些在夜轻歌前世时,组织里也训练过,根据握势的不同,拥有两套完全不同的战斗技巧。

    如果要选出兵器中招式最复杂的一件的话,那么匕首绝对是第一位的,没有任何一件兵器的诏式可以和它相媲美。

    匕首攻击时可做利刃,防守时可以做护臂,它最大特点就是灵活,不拘一格,这也是夜轻歌选择匕首做武器的原因。

    “炼制这把匕首一定花费了很多精力,你身体本来就不好,阿晟,谢谢你。”

    把匕首放回了储物戒里,夜轻歌眼睛已经通红。

    “一把小小的匕首而已,再说了有容修帮忙,能花费多少精力?歌儿喜欢就好。”

    伸手揉了揉夜轻歌的头,手掌处传来一丝轻微的疼痛,为了不让她发现,南宫晟赶紧收回了手。

    瞟了一眼自己的手掌,虽说血藤的毒性是清除了,可手掌心的红肿却还没完全消除。

    “可是阿晟,我觉得自己特别对不起你,明明参珠近在眼前,却不能把它带出来。”

    一想到这个夜轻歌就更难过了,这辈子也许就只有这一次机会,错过了可能再也见不到雪殿,南宫晟也没有时间再等这么久。

    “临走时我把它带出来了,看。”

    夜轻歌定睛一看,在南宫晟的手掌心躺着一颗通体润白的珠子,这是之前见到的参珠无疑了。

    “那你快吃了它。”夜轻歌催促道。

    南宫晟笑着说道:“傻瓜,这参珠需要熔炼了才能吞下,你想撑死我么?”

    “嘿嘿!我这不是着急嘛!”

    夜轻歌挠了挠头,一着急把这个忘了,自己当初生吞七彩银莲根时就差点被撑死。

    “不过,目前为止我还不能服下参珠,漓月朝堂内斗不止,我又没有实权,就连号令那十万皇族精卫的令牌也还在父王手上,若是让他们知道我身体好了,我不敢想他们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

    说完南宫晟深深的叹了口气,眼睛里全是担忧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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