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两个小杂皮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爪风掠过,很快就被黑炎吞没。
另外几个混混同样惊骇欲绝,拼命地四散而逃。
但比起方正此刻的速度,他们实在太慢了。
几乎瞬移一般,方正顷刻间追上逃跑的几人,就像地狱修罗,随意收割生命。
腿脚最好的那个小杂皮,也不过跑出去二十来米。
惨叫声响彻山野,但很快就消弭在夜风之中。
五个人,五条生命,从此无痕。
就连灰迹都未能留下一点!
一丝丝黑炎飘了回来,融进方正的双掌。
他悬浮在空,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了一口。
“毁灭,多么美味的感觉啊”
冷漠的叹息消失在夜空里。
方正的身影已然远去。
他闻到了那位叫麻子的杂皮还未完全消散的气息。
得益于经典教育片《古惑仔》的影响,不知从啥子时候开始,操社会的年轻人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
读书学习和正经生意似乎变成了可耻的事情。
染发c纹身c两股筋的紧身背心,肆无忌惮的c故意做作的大笑,毫无节制的酗酒,酒后毫无理由的打架斗殴,成群结队地提着钢管和西瓜刀满街砍人c找人,却成了时尚。
是个人都想出人头地,都想当大哥。
因为只有大哥,才能做到一呼百应,才能品尝花钱如水c前呼后拥c左拥右抱的那种滋味。
但整个西城,能够称之为大哥的,总共也就四个人:“半边天,坐地虎,蜂王李,一剪梅”。
半边天杨天,做的是女人的生意。
蜂王李李全峰,手下养了一帮扒儿,平日里放出去,在各个车站c商场“采蜜”,蜂王只管坐等入账。
他还有个绰号,叫疯子。
坐地虎,指的就是陈坤。
但这个绰号,陈坤已多年不用了。
他更喜欢别人叫他老板。
因为他是西城几个大哥级人物中最有钱的,不仅开了一家大型游乐场和三家ktv,还经营一个地下钱庄,“放篙子”的进项,就比蜂王全部的收入还多。
而第四位的一剪梅,据说还是个学生。
陈坤住在城郊的一栋颇为豪贵的三层楼房,光是门口那对高达七尺的大石狮子,用的是从贺兰山运来的石料,请了八个工人,花了三个多月时间才雕刻出来。
熟铜打造的大门左右,写着一副对联。
“义薄云天仙佛佑,威震四海人来归!”
上方,挂着一块匾额。
“自强不息”。
时近午夜,老板正在宴请一位重要的客人。
麻子就站在客厅的角落里,腿都麻了,却动都不敢动一下。
“乔爷,您尝尝,这个十八年陈酿,有没得假?”
四十出头的陈坤,国字脸,浓眉毛,大眼睛,头发铮亮,穿着立领衬衫,颇有点成功人士的风范。
但在那位对襟子唐装老者的面前,他却低眉顺眼,没有拿捏半点架子。
“呵呵,阿坤啊,我只是九爷身边一个打杂的,哪儿当得起这样的好酒”
老者抿了一口,淡淡笑道。
“乔爷太客气了,小陈我无地自容,无地自容啊”
“你这小家伙好吧,那件事,我记下了。”
“多谢乔爷”
“你这里是不是有啥子麻烦?”
“么得事,小朋友打打闹闹,让他们自己玩去就是了”
说到这里,陈坤瞟了一眼麻子,有点失望。
这些个小杂皮,毕竟还是太粗糙了,沉不住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