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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两个小杂皮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爪风掠过,很快就被黑炎吞没。

    另外几个混混同样惊骇欲绝,拼命地四散而逃。

    但比起方正此刻的速度,他们实在太慢了。

    几乎瞬移一般,方正顷刻间追上逃跑的几人,就像地狱修罗,随意收割生命。

    腿脚最好的那个小杂皮,也不过跑出去二十来米。

    惨叫声响彻山野,但很快就消弭在夜风之中。

    五个人,五条生命,从此无痕。

    就连灰迹都未能留下一点!

    一丝丝黑炎飘了回来,融进方正的双掌。

    他悬浮在空,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了一口。

    “毁灭,多么美味的感觉啊”

    冷漠的叹息消失在夜空里。

    方正的身影已然远去。

    他闻到了那位叫麻子的杂皮还未完全消散的气息。

    得益于经典教育片《古惑仔》的影响,不知从啥子时候开始,操社会的年轻人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

    读书学习和正经生意似乎变成了可耻的事情。

    染发c纹身c两股筋的紧身背心,肆无忌惮的c故意做作的大笑,毫无节制的酗酒,酒后毫无理由的打架斗殴,成群结队地提着钢管和西瓜刀满街砍人c找人,却成了时尚。

    是个人都想出人头地,都想当大哥。

    因为只有大哥,才能做到一呼百应,才能品尝花钱如水c前呼后拥c左拥右抱的那种滋味。

    但整个西城,能够称之为大哥的,总共也就四个人:“半边天,坐地虎,蜂王李,一剪梅”。

    半边天杨天,做的是女人的生意。

    蜂王李李全峰,手下养了一帮扒儿,平日里放出去,在各个车站c商场“采蜜”,蜂王只管坐等入账。

    他还有个绰号,叫疯子。

    坐地虎,指的就是陈坤。

    但这个绰号,陈坤已多年不用了。

    他更喜欢别人叫他老板。

    因为他是西城几个大哥级人物中最有钱的,不仅开了一家大型游乐场和三家ktv,还经营一个地下钱庄,“放篙子”的进项,就比蜂王全部的收入还多。

    而第四位的一剪梅,据说还是个学生。

    陈坤住在城郊的一栋颇为豪贵的三层楼房,光是门口那对高达七尺的大石狮子,用的是从贺兰山运来的石料,请了八个工人,花了三个多月时间才雕刻出来。

    熟铜打造的大门左右,写着一副对联。

    “义薄云天仙佛佑,威震四海人来归!”

    上方,挂着一块匾额。

    “自强不息”。

    时近午夜,老板正在宴请一位重要的客人。

    麻子就站在客厅的角落里,腿都麻了,却动都不敢动一下。

    “乔爷,您尝尝,这个十八年陈酿,有没得假?”

    四十出头的陈坤,国字脸,浓眉毛,大眼睛,头发铮亮,穿着立领衬衫,颇有点成功人士的风范。

    但在那位对襟子唐装老者的面前,他却低眉顺眼,没有拿捏半点架子。

    “呵呵,阿坤啊,我只是九爷身边一个打杂的,哪儿当得起这样的好酒”

    老者抿了一口,淡淡笑道。

    “乔爷太客气了,小陈我无地自容,无地自容啊”

    “你这小家伙好吧,那件事,我记下了。”

    “多谢乔爷”

    “你这里是不是有啥子麻烦?”

    “么得事,小朋友打打闹闹,让他们自己玩去就是了”

    说到这里,陈坤瞟了一眼麻子,有点失望。

    这些个小杂皮,毕竟还是太粗糙了,沉不住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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