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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传说, 他是大陆法圣第一人,最接近神祇的存在。

    传说, 他与大陆各族都拥有着深厚友谊。

    传说, 他相貌俊美, 气质非凡。

    传说,“狂风剑圣”萝丝迪恩冕下,魔法工会会长诺玟斯科特冕下, 前任光明教廷圣女雅梵娜,现在的精灵女王伊丝缇陛下都是他的后宫,他的红颜知己。

    其他人可以理解,这雅梵娜不是敌人吗?

    这就不知道了吧

    据说当初那位法师阁下遭到教廷围捕时, 是那位圣女悄悄破坏了禁魔法阵,才使得法师逃出生天。

    哦~

    对于这些乱七八糟的传说,前几条我们的传奇法师还勉强接受, 最后一条就真的让我们的法师阁下心情万分一言难尽。

    卧槽!

    你 ! 们 ! 瞎 ! 吗 !

    那确实是后宫,不过不是我的后宫,明明就是我老婆的好吗?

    望着围在自家老婆身边嘘寒问暖,捏肩捶背,把自己完全挤开的那群女人。

    我们的传奇法师又一次流下了悲伤的泪水。

    二

    论精灵族在女王不再是男主后宫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帮助男主推翻教廷

    “诶,你不知道吗?”威严又美艳的精灵女王吃惊的望向这边, “我是小爱娃的奶奶呀!”

    奶奶这是什么鬼?!

    你不是精灵吗?!

    “诶!谁说精灵就不能嫁给巨龙啦!”不满的睨了一眼, “小爱娃不也找了一个人类吗?”

    “只可惜我家那口子在吃皮皮虾兽的时候不小心被卡到喉咙, 噎死了, ”哀婉的叹了口气, 扇了扇自己薄若纱翼的透明翅膀,“唉,不然我也不会被我那些族人坑回来当这劳什子女王。”

    什什么鬼?!

    你说你当女王是被坑就算了,毕竟精灵族是个讨厌繁杂俗世,热爱音乐,喜欢随时随地放声歌唱,即兴起舞。

    当王的话,要威严,要端庄,要代表着精灵族的形象对外交涉。

    这就算了,呵呵,居然还被规定了只允许穿自古流传下来的那套据说是自然女神赐予精灵族的长裙。

    虽然那裙子还挺漂亮的,可一辈子只能穿一件衣服诶!

    这么猎奇的设定你让爱美到恨不得一天换十套衣服的精灵族怎么接受!

    女王的位置被嫌弃是理所应当的。

    可那个被皮皮虾兽噎死是个什么鬼?

    那可是巨龙!巨龙喂!

    麻蛋死的这么轻易真的大丈夫吗?

    三

    论兽人族为什么帮助男主

    “诶?这个呀,”支着兽耳的男人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看似憨厚的笑了笑,“嘿嘿,我当时其实是想表面上答应这家伙,撺掇这家伙去宣战后,就袖手旁观哒,等这家伙死了,嘿嘿嘿,爱娃就是我的啦~我们就可以哔——哔——,然后再哔——哔——”

    说到这里身形硕大,肌肉鼓鼓的粗犷男人居然满脸羞红的捧颊。

    周身飘着粉色的小花花~

    卧槽,朋友你究竟说了什么奇怪的话,居然还被消音了

    奇怪的东西散退,回归主题。

    你最后还是帮了他呀

    冷笑一声。

    “呵呵,我怎么都没没想到这看似不起眼的这瘦小人类居然这么多势力支持”

    粉色的小花纷纷掉落,高大的身子蹲了下来,兽耳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周身萦绕着冰天雪地。

    “唉,为了不让兽人族在大陆上丢面子,我只好真的带着我的族人们上了,只可惜了我的爱娃,明明我与爱娃才是最为般配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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