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死老婆子怎么还不去死,什么都做不了,就知道花钱。”
“我要死了吗?我不想死。”
“老天保佑,这胎一定是男孩。”
躺在床上的人面色苍白,紧皱着眉头,看起来不好受。
一头墨发散在枕头上,精致的面容,苍白中带着柔美。
这种吵闹的声音在耳边炸开,锦瑟朦朦胧胧间被吵醒了,烦躁地睁开眼睛,恨不得把在自己旁边吵闹的人给拍飞了。
入目的是一片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白色的架子,什么都是白色的,看装饰分明是医院。
心脏猛的跳了一下,医院可是重灾区,他怎么会在这?这么想着,脑子一下子清醒了。
等等,他还有思想?他记得自己被人推到丧尸群里的,那种粉身碎骨的感觉,想起来都心惊胆战,痛感已经深入骨髓。
锦瑟坐起来,因为起的有点猛,身体还有些虚弱,脑袋一阵的眩晕,缓了好一会才缓过来。
伸手触碰自己的身体,手中的感觉是暖的,还感受到了心跳的跳动。
他还活着?
锦瑟被眼前的事实给惊了。
门突然被打开了,走进来一个女护士。
沉浸在思绪里的锦瑟听到声音的时候,随即警惕的望过去,末世两年生活的蹉跎,让他练就了二十四小时的高度紧张。
护士突然看到自己被人狠盯着,吓了一跳。
语气有些不好,有恼羞成怒的成分,“512房的病人,待会收拾东西可以走人了,记得把药费给交了。”说完,瞪了他一眼,不管他应不应,直接走出去了。
锦瑟摸摸鼻子,有些无辜,他是习惯使然。
站在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那种不真实感消失了。
他真的重生了!
锦瑟掐了掐自己的脸,会痛,就说明自己不是在做梦。
路边原本对他投以欣赏目光的人转而同情的看着某个傻笑的人,长了一副好皮囊,没想到居然是个傻的。
锦瑟深呼一口气,压抑住激动的情绪,既然老天让他重活一次,这一世他定要活的好好的,活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理想是很美好的,但现实是很骨感的。锦瑟崩溃的发现,全身上下除了这身衣服,就只有刚才交完药费后剩下的十块钱和几个硬币。
现在吃喝拉撒睡都成问题了,更别提末世之后奔小康的生活了。
默默的在心里鄙视自己,当初是过得有多窝囊?
锦瑟拿着十块钱到附近的粉店点了一碗粉。
那姿势,那速度,就像一个饿死鬼投胎一样的狼吞虎咽。就算吃相不好,周围的人都没觉得不雅,谁让这世界是看脸的呢。
末世之后,锦瑟就没再吃过一次熟食,吃到嘴里的时候,几乎要哭出来了,太怀念了。
粉和汤很快见底了。
锦瑟瞄了一眼还瘪着的肚子,直到老板好心的请他一碗粉,锦瑟十分大方的给了老板一个大大的笑容,再三感谢老板的好心。
摸着滚圆的肚皮,按着模糊的记忆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锦瑟是个模特兼演员,按理说,依他的样貌肯定会红起来的,可是在娱乐圈里摸爬打滚了几年,依然是不温不火,自然不会有什么积蓄,能解决吃喝拉撒睡的问题就不错了。
锦瑟摸着良心,那肯定不是他的原因。
住所在居民区里,如果不是住在这里,实在想不到在繁华的城市里还有相当于贫民区的地方。
在巷子里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住所,锦瑟默默地佩服自己的记忆力,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