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闪金城第二城区,拥有着这个城市最多的红灯街,各类冒险者混迹于此,当然也有贵族富商和李尔府的纨绔子弟。
??获得麻风侏儒后,林格在当天来过第二城区,他向盗贼与乞丐多番打听,得知李尔府的第六顺位继承人,加里亚·李尔常逛的风月场所就坐落在一条名叫“纸醉金迷”的红灯街上,根据消息,林格找到一间装修颇为华贵的酒馆,应聘做了酒保。
??工作期间他结识了一位厨师,这家伙是个矮人,长得歪瓜裂枣c大腹便便,常把自己曾做吟游诗人时的事迹挂在嘴边,更吹嘘自己光听声音就能把一个人的精神外貌毫发不爽地描述出来。
??当然,胖子长成这样,让林格很难相信他曾经当过吟游诗人,艾泽拉斯的吟游诗人可不是光靠嘴皮子就能吃饭的,颜值也很重要,他们多是英俊的人类或是从泰达希尔东渡旅游的暗夜精灵,可没有哪位长得像石牙野猪。
??“总而言之,今天是第五天了,如果宿主您的目标仍未出现,我将默认为威胁失效,您总得把精力放在比尔甘大人的传承上!”
??林格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第二城区位于闪金城的内围,属于城市的中心地带,要从郊外赶到这里,步行最少一个小时。
??而红灯街更是在第二城区的隐秘地段,有着不少弯弯绕绕,虽然看似偏僻狭窄,可一旦到了,就会豁然开朗。
??望着前方一块镂金的雕木街牌,上面纹刻着艾泽拉斯的通用语,敢在红灯区立牌坊的,林格只在前世某岛国的歌舞伎町里见识过,没想到百年后的闪金镇,也诞生了如此大胆的地方。
??此时刚刚入夜,街内灯火通明,喧闹异常,男男女女在风俗店前大肆亲热,站在街边的丽人穿着暴露,搔首弄姿间,不时有行人偷摸揩油。
??林格把视线放到一间装横阔气的酒馆上,那里是被他锁定的地方,加里亚最喜欢光顾的窑子。
??“相信我杜拉,我的自信源于格林的记忆,他十分了解加里亚,只要这个人渣盯上了顺眼的少女,不弄到手糟践就誓不罢休。”
??“这样的畜生,惟有苦难才能让他收手。”
??林格解释着,阴冷在麦色的脸庞上掠过,他一声不吭地踏进红灯街,对鸨女的揽客置若罔闻,径直推开那间酒馆的大门。
??林格闻到一股暖洋洋的香味,这是酒馆刻意喷洒的特制香水,可以刺激人体的原始。
??然后就是男人们粗俗奔放的声音。
??“呦呵,艾莉丝宝贝,胸部又被揉大了呢,来让大爷摸摸,嗯?3金币!怎么又涨价了?”
??“玛丽,就这,对,真舒服,什么你怕?在外面你怕个球?老子有的是钱。”
??“前面穿短裙的小妹妹别走啊,看你挺青涩的,刚做这一行?啥,2年了!多少钱一晚?”
??或低沉或高亢的呻吟在耳边回荡,林格尽量侧目不看,带着一种心驰荡漾的情绪,快步走进侍者的换衣间。
??作为侍者有专门的衣装,男为酒保服,女尽量少穿就好,这里没有不接客的女性。
??等林格换好一身崭新的酒保服出来时,眼前的画面顿时令他毛骨悚然。
??他看见一个脑满肥肠的秃顶男子横立在酒馆门前,庞大的躯体几乎将大厅的过道占满,脖子和手指都佩戴了昂贵的宝石首饰,胸口的毛发比头发还旺盛。最醒目的还是他臃肿的手臂中,一位被死死揽着的青年,后者皮肤干净白皙,身穿一袭笔挺的酒保服,显然是林格的同僚。
??秃顶男子出现的瞬间,几乎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那些欲火焚身的客人眼睛都辣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