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快走!快走!你们这些奴隶,走的慢死了!这么冷的天,快走啊!”
光头佬想不通为什么在这么冷的天里,部落中竟然只有女人和小孩。那些男人是因为太冷了逃了吗?不过不重要,女人可以卖给奴隶贩子,小孩也可以工作。反正男人也不缺,反而是小孩和女人能**较多金粒。
驱赶着雅格哈族绑来的奴隶,光头佬朝着集合地走去。
忽然,一根箭矢是射穿了他的颊骨。没等痛楚袭来,又是一根箭矢射进他的眼球,生命值瞬间归零。伴随着痛苦带来的神经反射,光头身体颤抖了一下后,便一头栽倒跌落下马。
捕奴团的人在短暂的慌乱后迅速警备起来,张弓搭箭朝着四方警戒,刚才那两箭太快了太突然了,根本没注意到它们来自那个方向。
还以为被袭击了呢,怎么知道从风雪中是走出了一个披着黑色厚重衣服的男子,再仔细看去,竟然捕奴人是的首领——显然他从刚才的袭击中存活了下来。
只是,首领为什么要杀死光头呢?
“光头,出卖了我们的行踪。在刚才的那个地方埋伏着敌人!”
首领的话其实仔细去想是不合理的。首先,雅格哈人根本就没有金粒——没可能收买光头。其次,他们要是能翻过大山还留在这儿?再者,刚才叫光头绕路的是首领自己啊!
不过,因为刚才杀戮的震慑,这群拘奴人根本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只是盲从地点头,接受了首领的说法。
“在回去之后,我会拿出自己的钱财分给死去兄弟的家里人。明年,我会为兄弟们报仇的!!兄弟们,你们会跟着我吗?”
话一出口,立刻是得到了赞同。
能做拘奴人都是谢什么人,道德水平有多高?不用想,立刻是得到了拥护。
就这样,光头那死不瞑目的尸体就这样留下了原地。再没有人去管理,只有那些被俘虏的雅格哈族人路过时会去踩一脚或者吐一口吐沫。他们没有放弃希望。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家里人回来救他们的。那些雅格哈族的猎人能够打败巨大的曼纳克,那么这些和人一样会死的四脚魔也抵不过他们!
撕开了神秘面纱的他们,反而失去了让雅格哈人害怕的能力。
无论是王驱还是提提,甚至的凯伦,肯定会有人高举白矛,带领着族人们来营救他们的,这就是他们的信念。
随着一天风雪的到来和散去,拘奴人踏上了归途。他们的心中有着对家的渴望,也有着对得到金粒后可以玩乐的幻想。被捆绑着双手,和自己一样用双脚走动的雅格哈人,在他们眼里不过是货物,是牲口,是可以被交易让自己过得更好的‘东西’罢了。
抽打着走不动的人,他们好似是在草原上放牧的牧民。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现在在驱赶着的,并不是羊,而是一群狼,虽然弱小,但可怕的是,还有一群嗜血的狼群们在后面跟随着。它们在等待机会,等待一个撕开拘奴人喉咙的机会。
看着拘奴人喝着水涌动着的喉咙,艾弗拉特知道,在哪儿跳动着的血管在日后的日子中会被撕裂的。到时候溅出的鲜血,会被用来灌溉大地。
夜幕中,本来可以安心睡觉的拘奴人,是派出了将近一半的人做防守。并且实行轮替守夜。
这些拘奴人没有感受到标枪从天空中投落的滋味,只有首领知道,在带走了他们和女人和儿女后,那些战士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地就放手的。
(等你们再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你们全部都要死!)
以守夜为名,躲到远处的首领是检查着自己的伤口。今天本来一箭就能射死光头的他,竟然是用了两箭。就是因为第一次攻击的时候,手是突然传出了剧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