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些畜生!”望着前面丰饶城里滚冒着的浓烟,离歌骂道。不用想,他也能知道昨夜那里又发生了些什么。未曾停息过的嚎哭声,被风阵阵吹来,想要无视都难以做到。特别是当那声音在黑暗的夜空里游荡时,格外地刺耳c揪心。这让他一整夜都没有睡好。
战场上的厮杀惨状他见的多了。大明王赐姓亲卫大统领的位置,本就是由血和骨头浸铺而成。可那是两码事,离歌心里一直这样认为。都说军人的心是铁做的,坚硬无比,而此时他的胸口上就好像有一块巨大的石头,不断地碾压着他那颗看似坚硬的军人的心。“这都是些什么事!”离歌低声咒骂着。
时已深秋,晨风微凉。离歌心里却是有些闷燥,把胸前的勒甲绦松了松,感觉稍微好点。他一边在营地里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大口地吸着清晨的凉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仿佛这样能让心中的烦闷减少一些。
营地上的伙头早早地支起了大锅,锅里飘出带着饭香的水汽,在空中慢慢消散,多少冲淡了些带着血腥味的阴霾。
要开早饭了,营地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离歌边走边和来往的士兵打着招呼,偶一抬眼,见督军大长老——西泽在前面不远处看向自己。离歌朝他点了点头,转身回走。平日里,他见了宫里这些裹在青色长老袍里死尸一样的老东西,就烦的慌;虽说眼前的这位有着难得的好脾气,却丝毫未能减少他对这些人的厌恶。同为明王赐姓之人,离歌是从心底里看不起这帮耍嘴皮子的。
往回刚走不远,见马小马身上“拖”着衣甲迎面而来。
“哥,你起来了。”见到他,马小马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用带着睡意的声音向他打着招呼。
马小马是离歌以前的邻居,他的老爹是个屠夫。年前,马小马刚满16岁的时候,屠夫老爹就迫不急待地把他给送了过来,让他跟着离歌混口饭吃。由于马小马打小就常跟在离歌屁股后面“哥呀哥”地叫着,两人有些感情;加上他人又机灵,因此,没过多久,离歌便把他收为自己的贴身侍卫。
平日里,马小马皮里皮气的倒看不出什么。不过,自从与丰饶王开战这几个月来,离歌发现这小子还有些血性:打仗厮杀时,见了血,虽说他的小脸也会吓的发白,可总是能跟得上自己。这一仗打完,他能完好地活下来,不得不说这小子有些福气。
离歌看他走近,心里思量着怎么给他再弄套小点的衣甲。——他太瘦了,宽大的军制衣甲套在他身体上,像竹竿上被风吹得卷在了一起的军旗。
“哥,你咋了?看你不高兴。”马小马拽了拽衣服道,”要不,我打套驴拳,让你高兴下?“
离歌笑了笑,马小马好像天生有种能看出人心情好坏的本事。虽说在通往大统领之路中,经过诸多打磨,自己早已收起了喜怒哀乐,可这小子总是能察觉出来。这点离歌很是喜欢。他可不想再像以前那样,越是在自己烦闷的时候,眼前越是有个讨厌的家伙兴高采烈地转来转去。
“以后打仗不要跟的我太紧,先保住小命。等你长大点再拼命。“离歌给他整了整衣甲道。
”那不行!我爹说了谁给饭吃,就给谁卖命。再说,我还要立军功,等你给我赐姓呢。”马小马挺了挺身板道,“哥,我都16了,是个大人了。“
”哦?倒是忘记你都成年了,早就是个男子汉。“离歌摸了摸胡茬问道,”那,你有没有摸过女人的奶子?“他戏谑地又补了一句”你娘的可不算数“。
听言,马小马顿时憋红了脸,支吾了半晌后恶恨恨道:”这次回去就摸!小菜花估计能让摸。“
”小菜花?“离歌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马小马窘的不行,撒腿跑开。
离歌的笑声引来了附近众人的目光。营地里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