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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霄,饭快好了,你叫小胖儿一起来家里吃饭吧。”吕芳一边准备着,一边吩咐林霄。

    “好的,妈,我这就去。”林霄应道。

    “我也去,我也去。”林霄刚出门,林雪便飞一般的追了出去,一只手抱着偌大的毛毛熊,一只手亲昵的挎着林霄的手臂。天知道,她这次出门是为了陪林霄?还是为了显摆她的毛毛熊?

    小胖子张硕家离林霄家并不是很远,走路几分钟就能到了。

    一路上,林雪和她的毛毛熊果然是倍受关注,每个见到的人自然也都会称赞一番。

    虽然,有偌大的毛毛熊挡在前面,人们根本都看不到抱着这只毛毛熊的小女孩儿到底是谁。

    但有林霄在身边陪着,想来也只有林天家的那丫头了。

    开心的林雪被身前巨大的毛毛熊挡着,几乎都看不到路,要不是林霄在身旁,有几次她都险些摔倒在地上,吓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但即使是这样,这小丫头竟然还能美滋滋的哼起小调。

    “我有一只毛毛熊,伊呀伊呀哟”

    与林霄一家三口的冷清比起来,张硕家里此时很热闹,张家在村里虽然不是大姓,但总也有几户亲戚,走的还算是比较近,知道张硕马上要去军校了,家里长辈肯定也都会来看看,在长辈们眼里,林雪的毛毛熊自然也免不了被一番称赞。

    张家这么多长辈在,林霄也不好来了就走,只得陪着长辈们说说话,叙叙家常,再听听长辈们的吩咐。总之吧,就是要团结,要努力,回来光宗耀祖之类之类的话语。

    老人家嘛,还不都是这个样子。

    与张家的热闹相比,林家又不同。在村里,林姓人实在是太多了,彼此间也就有了远近之别。像林霄家这样几辈单传的,林姓的近亲实在是少的可怜,或许也就只有母亲娘家那边有一些,但由于他们住的比较远,平常来往相对也要少上许多。

    而且,虽然孩子去军区特训对每个母亲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情,但放到村里,这事就不值一提了。林家村虽然不大,但也总有几百户人家不是嘛,每年去特训的也会有那么几个人,所以,这种事情在村里实在是太过寻常了,算不上是什么大事。

    家里有这么多的客人在,小胖儿自然是没有来林霄家里吃饭,但是,小胖的母亲却是给林霄准备了好大一盆炖好的山猪肉,闻着那扑鼻的肉香,林霄也没有客气,直接连盆端了回来。

    山猪肉可是好东西,味道比家猪要好上许多。

    但价格嘛,也是要贵一些,林家是不常买的。

    山猪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野兽,是由野猪进化而来的,它们在人类城市的附近生活,成年体的山猪体长要超过三米,体重至少也在六七百公斤以上,它们牙尖嘴利,皮毛厚重,其体表真皮层防御能力很强,数量庞大的它们,对人类也有着一定的威胁。

    只是在这全民皆兵的时代,又有热武器的配合,猎杀它们还是较为容易的,而且其味道也比家猪鲜美的多,价格又不是很高,久而久之,倒是成了百姓餐桌上一道常见的菜肴。

    林家,餐桌上。有荤有素,有凉有热,林母吕芳一共做了六个小菜,再加上林霄端回的这一盆山猪肉,整整摆满了一大桌子。这一顿饭,三人足足吃了一个小时,一家人其乐融融,其间欢声笑语不断。小丫头林雪更是一个劲的缠着林霄,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的还说个不停,但有90是关于她的新宠毛毛熊。

    父亲离开时,林雪才只有五岁,从小没有父亲的她,对父亲的记忆几乎没剩下多少,只有小哥从小陪着她,呵护着她,宠爱着她。在她心里,小哥才是能为她遮风挡雨的那颗参天大树。

    因此,对与林霄,她也是特别的依赖。

    收拾好碗筷,林母吕芳非常郑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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